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及施工详图阶段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及施工详图阶段勘察设计,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招标编号:BRR21-ZB1-ZB-96-02;合同编号:XHBEJCX-A-GC-2023-003。
2.3 建设
2.4 项目概况:布尔津抽水蓄能站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规划重点实施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境内,站点位于布尔津县阔斯特克镇北侧约10km,距离布尔津县城公路里程约49km,距离阿勒泰市公路里程约89km,距离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约550km。沿G217国道→阔斯特克镇→县道X851可至站点拟选下水库库址附近,下水库对外交通相对便利。上水库至下水库直线距离约2.3km,目前无去上库道路,上、下库高差达600余米,需要新建上、下库连接路约14.5km。目前由简易交通可到达上下水库库址,对外交通便利。布尔津站点初拟装机容量1400MW,上、下水库均为新建水库,工程自然条件和建设条件较好。
上下水库为利用山地和洪积阶地地形挖填形成。初拟上水库正常蓄水位1470m,死水位1450m,调节库容759.8万m3;下水库正常蓄水位878m,死水位841m,调节库容744.5万m3,初选电站连续满发小时数6小时,初拟额定水头590米,距高比2.91,初拟装机容量1400MW,安装4台单机容量35万千瓦的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机组。
工程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初拟装机容量1400MW,额定水头为590m,属于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工程主要包括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等建筑物。上、下水库挡水建筑物均采用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分别为74m、62m;上、下水库均采用钢筋混凝土全库盆防渗。上、下水库进/出水口水平距离1715m,距高比2.91。电站建成后主要服务于北疆电网及新能源消纳,承担北疆电网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根据《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北京防灾科技 2022年6月),工程区上水库50年超越概率10%的基岩水平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均为127.8gal,下水库50年超越概率10%的基岩水平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129.0gal,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2.5 招标范围
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设计阶段和施工详图阶段的勘察、设计、科研及相关服务配合等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开展本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为勘察、设计服务的常规科研试验、相关服务与配合工作,专题、专项报告(发包人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的接入系统专题除外)编制工作。完成并提交满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题和专项报告等,并取得审查意见或批复意见,按评审意见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题和专项报告等进行修改和调整,并提交审定版报告等;完成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编制直至取得政府核准文件期间的配合工作;以及为可行性研究工作达到设计深度开展的地质勘探及其配套项目,包括地质勘探洞、勘探钻孔、现场施工辅助设施建设及停止施工后撤离清场等;承包人现场勘察、勘探等临时征用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补偿及使用后的植被恢复。
(2)工程筹建期、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完建期、竣工期等各个阶段的主体工程(含土建工程、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安全监测等)、设备采购、环境保护(含施工期废污水处理设计等)和水土保持工程、对外交通工程、施工辅助工程(含交通道路、施工供电、施工供水等)、发包人营地和附属设施(含基础和装修)及机电设备仓库等的招标设计以及相应的招标文件编制和评标配合;设计联络会及重要设备的工厂试验及验收;施工详图设计、工程建设全过程现场设计服务和设计变更、达标投产创优、竣工图编制、界桩围栏设计、反恐防爆设计、全厂消防设计等,常规科研试验项目研究工作;从开工至竣工的各项验收配合工作;配合发包人标准化工地建设工作。
(3)若上述项目相关报告或内容需委托第三方完成的,承包人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负责协调第三方完成专题报告取得审批或审查意见。
(4)其他除勘察设计以外,为完成本工程所需开展的其他服务包括:施工控制网的建立、复测及维护;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及相关工作;基于BIM技术的智慧电站初步策划;施工地质素描和编录工作;环保设计标准与方案设计专题报告;水土保持设计标准与方案设计专题报告(表层土在水土保持上的利用)。
(5)为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所需其它工作,均由承包人承担。
2.6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或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以较晚时间为准)。
(1)可行性研究阶段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查并取得审查意见,且取得项目核准批复意见为止。
(2)招标及施工详图设计阶段
自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中明确的日期起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或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以较晚时间为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通过且取得项目核准批复意见后承包人以文件形式报送上阶段勘察设计完成工作及成果,经发包人按《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承包商考核细则》,对上阶段勘察设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后,达到良好标准,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展下一阶段设计工作。如未达到标准,承包人应在收到整改意见后15日内进行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发包人有权终止下一阶段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
3.2 应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近10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0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或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000MW及以上具有地下厂房的常规水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及施工详图阶段的勘察设计业绩(上述三阶段业绩不限于同一工程项目)。
3.4 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
3.5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正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担任过10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或1000MW及以上具有地下厂房的常规水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或招标及施工详图阶段勘察设计工作的项目经理(副经理)或设总职务。
3.6 拟派项目设总应具有正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担任过10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或1000MW及以上具有地下厂房的常规水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或招标及施工详图阶段勘察设计工作的设总或副设总职务。
3.7 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2019至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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