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建设工程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业主潮安浮洋网点安防搬迁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为年度招标,项目已审批立项,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工程
二、招标
三、建设
四、四、项目概况:城区枫春网点及市级财富中心安防改造同步进行的安防系统建设,硬盘录像机、摄像机、入侵报警主机、入侵探测装置和联动设备等安装及调试,IP对讲设备安装、企业内部报警系统拆装,综合布线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图纸及预算)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范围: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承包本项目安防设计图纸及说明所含的全部内容。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量为施工图纸中上述工程的全部工程量(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投标人应对图纸及清单进行复核,如有偏差、漏项应在投标前7天提出,跳出时限工程量偏差部分视同包括在投标价内,结算不予调整。除非是经过招标人工程主管部门及使用单位同时确认签名的设计变更、修改或者是施工现场签证。
3.计划工期: 60天,以开工报告批复日期起计算。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延误,经建设单位签证确认后工期顺延。
4.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67677.67 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6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23年5月19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23年5月26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
(2)提供符合“九、投标人合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资料。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4、本项目允许网络报名,投标单位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审核其资料无误后,将通过邮件所留的联系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需提供营业执照;
3.广东省内的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四级或以上;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四级或以上;
4.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及投标报名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二类不良信用记录,最终以当日在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6.被业主
日 期:2023年5月19日
投标申请人声明
业主:
本公司就参加 业主潮安浮洋网点安防搬迁整治工程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不违反规定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业主管辖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