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子石化炼油厂2023年设备更新瓦斯气压缩机1台采购-J(WZ20230530-2315-6540-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液环式压缩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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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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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液环式压缩机\10~40m3/min 入口0.005MPa 出口0.2MPa/瓦斯气 | 1.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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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满足付款条件和交货进度要求。 3.1.7 根据中石化采购物资质量管理的要求,买方需安排第三方监理单位对本合同标的物资进行监造,请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提供承诺书。 3.1.8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3.1.9 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1.10 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提供承诺书。 3.1.11 所投标选型的液环压缩机应满足询价书中数据表所规定的工况及相关要求(包括工艺参数、液环压缩机型式、材质、密封冲洗方案、系统组成等)。 3.1.12 低压电机按照GB 18613-2020标准一级能效执行;高压电机按照 GB30254-2013标准的一级能效执行。 3.1.13 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投标人提供的机型应是成熟产品,近10年内在国内石化行业中具有5台同类产品或能力不低于投标产品的成功运行5年及以上的业绩。(提供业绩表和有效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14 供货范围不少于询价文件的要求,商务报价中需明确列出各随机备件分项报价。 3.1.15 投标人需满足询价文件中加“★”的条款,相关内容需逐条响应。所有偏离必须澄清,投标截止日期后的所有技术差异及偏差原则上将认为不符合询价文件的要求。 3.1.16 分包商清单需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执行,卖方技术方案中的分包商清单应明确,不应再带有“或相当于”字样。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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