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石化LLDPE改造项目在线分析仪1台-招标(WZ20230505-3809-6558-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在线色谱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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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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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线色谱仪\20个流路 分析小屋+预处理系统+采样系统 | 1.00 | 台 | 包1-在线色谱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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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提供业绩要求:需分别提供该品牌该型号的在线气相色谱仪和集成分析小屋在石化行业或同类型装置,近五年内至少有两个销售合同,提供带公章页的合同复印件。 3.1.7 预处理系统的管阀件配置符合此点工况,主要做好针对去除细微粉的处理方案,并提供预处理系统图。 3.1.8 投标方应提供完整的在线色谱分析仪、采样探头、采样预处理、样品处理系统、样品尾气回收系统等(样品尾气回收系需符合《请购技术文件在线分析仪》里的第4.2.13条)。并提供尾气回收方案作为投标技术附件。 3.1.9 色谱分析仪选用的检测器必须符合规格书中工艺数据测量的要求。(进口产品需提供原产地证明或者报关单,并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类似项目的该产品的原产地证书复印件)。 3.1.10 投标方提供的在线色谱分析仪必须在中国境内有技术服务和维护机构。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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