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化工固废运输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固废运输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根据具体招标项目填写)
2.1.1招标方固废外运服务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方自行组织满足乌政通【2014】1号《关于加强散装物料运输管理的通告》、乌政办【2014】21号《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散装物料运输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乌鲁木齐市工业企业煤炭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及《乌鲁木齐甘泉堡经开区大气污染防治三年》环保要求和业主要求的车辆及满足业主要求的人员,对招标方集中存放在中转渣场或招标方厂内指定地点的固废(详见下表)进行外运至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渣场、新疆阜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或生产紧急情况下招标方指定的其它地点。投标方还需配备装载机整理中转渣场内各类固废的齐整与堆放,负责清理活动区域所涉及的相关卫生,包括作业区域、运输道路等范围。除此之外,投标方自行承担上述工作任务所需的车辆设备、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卫生清理工具、自行解决所属员工后勤保障问题等。
2.1.2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数量(吨/天) |
性质 |
车型配置 |
外运距离 |
备注 |
||||
水份w% |
粘车情况 |
|||||||||
1 |
气化粗渣 |
正常650~1000 |
50% |
否 |
满足乌政通【2014】1号《关于加强散装物料运输管理的通告》环保要求和业主要求的车辆
|
<60 |
按吨公里单价据实结算
|
|||
2 |
气化细渣 |
正常400~700 |
〉60% |
是 |
<60 |
|||||
3 |
气化滤饼 |
正常9~10 |
40~50% |
是 |
<60 |
|||||
4 |
气化煤泥 |
正常15~30 |
〉60% |
是 |
<60 |
|||||
5 |
石灰污泥(含净水厂污泥) |
正常40~70 |
40~50% |
是 |
<60 |
|||||
6 |
热电锅炉渣 |
正常100~200 |
含水 |
否 |
<60 |
|||||
7 |
落地粉煤灰、石子煤、检修污泥等其他固废 |
1000~1500吨/年 |
污泥含水 |
是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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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正常工况55万吨/年(非正常极限工况66万吨/年)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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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其他:2.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具体开展运营服务时间及车辆数量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招标方正常须提前10个日历天通知乙方,招标方的“首次通知”须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进行车辆、人员及其它相关准备。
2.2.2服务地点:服务地点为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煤化工装置或石油化工装置或电力装置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粉煤灰或锅炉渣或气化渣或石灰污泥运输服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连续三个月的发票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若属于固定单价合同,则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中的单价及数量,单价乘以数量后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运输车辆不少于20辆,车型要求为重型自卸货车,其中自有车辆不少于20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内提供车辆登记证)。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15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2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