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电建路桥公司重庆
西部(重庆)科学城科学会堂PPP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305005-230007
一、招标条件
受中电建路桥集团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 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采用“统招、分签、分付”的原则,即由招标人统一招标,采购合同由卖方与买方(施工单位)分别签订执行,设备采购及安装款由买方分别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西部(重庆)科学城科学会堂PPP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位于西部(重庆)科学城核心区重庆高新区直管园,科学大道以西,高新大道以北。总用地面积24.67万㎡(约370亩),总建筑面积约33.00万㎡(地上建筑面积28.00万㎡,地下建筑面积5.00万㎡),分两个地块建设,包括会议会展地块及配套科技服务中心地块。会议会展地块用地面积300亩,总建筑面积24.00万㎡,包括地上建筑面积20.00万㎡,地下建筑面积(车库及设备用房)4.00万㎡;地上建筑主要包括科学会议中心11.00万㎡、科技展览中心6.00万㎡,科学创新中心3.00万㎡。科技服务中心地块用地面积70亩,总建筑面积9.00万㎡,包括地上建筑面积(科技服务中心)8.00万㎡,地下建筑面积(车库及设备用房)1.00万㎡。(最终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政府方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方案为准)
2、招标范围:西部(重庆)科学城科学会堂PPP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所需电梯设备及安装,包括电梯的深化设计、电梯设备的制造、装卸运输(含包装、运输、现场二次转运)、仓储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保险、税费、脚手架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办理设备安装相关手续、直至在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并获得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等(必须符合最新执行的国家规定的相关电梯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设计交底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3、采购数量
本次招标涉及各型电梯及扶梯131台,电梯详细参数要求和技术标准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总量 | 备注 |
1 | 电梯及扶梯 | 详见技术规范 | 详见技术规范 | 台 | 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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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总工期为 426 日历天(该工期包括完成交货、安装、调试直至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运行证书的全部期限),详见第六章需求一览表。设备的实际排产、交付、安装、调试时间以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产品试运行期为电梯设备安装完毕并经国家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取得电梯使用标志且移交给管理单位之日起3个月,产品质量保证期为电梯设备通过产品试运行期之日起24个月。
5、交货
6、质量要求: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货物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技术要求、使用及功能需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制造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的电梯制造企业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制造商企业法人章);
(2) 应满足以下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企业法人章):
a.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及自动扶梯A级]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及自动扶梯的安装、改造、维修(修理)A级]及以上资质。
b.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资质,型式试验证书产品范围应覆盖本次招标内容电梯,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许可项目 | 许可子项目 | 许可参数 |
电梯制造 (含安装、修理、改造)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含消防员电梯) | — |
自动扶梯 | — |
(3)财务要求:
投标人2019年、2020年、2021年(或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且以上三个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均需达到100亿元人民币或以上。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为制造商投标,则需提供制造商2019、2020、2021年度(或2020年、2021年、2022年)的财务报告;若为代理商投标,则需提供其代理品牌的制造商2019、2020、2021年度(或2020年、2021年、2022年)的财务报告)。
2、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代理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代理商企业法人章);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及自动扶梯的安装、改造、维修(修理)A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代理商企业法人章)
(3)财务要求:
投标人2019年、2020年、2021年(或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且以上三个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均需达到100亿元人民币或以上。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为制造商投标,则需提供制造商2019、2020、2021年度(或2020年、2021年、2022年)的财务报告;若为代理商投标,则需提供其代理品牌的制造商2019、2020、2021年度(或2020年、2021年、2022年)的财务报告)。
(4)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书(格式由制造商自拟,并加盖制造商法人章),对其授权的制造商必须满足上述第1条(1)、(2)、(3)款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提供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500万元的公开挂网招标项目的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1个(提供设备及安装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截图并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所投的电梯产品须为同一品牌同一商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一个制造商不能对同一品牌的电梯委托两个及以上的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且一个代理商只能使用一个品牌进行投标。存在母、子公司关系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不接受电梯制造商以其 、办事处的名义参加投标。
5、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样票。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建集采平台供应商黑名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