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火电企业粉煤灰、炉渣等副产品销售承包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王庄乡塘寨村
2.2.项目规模: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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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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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江公司所属火电企业粉煤灰、炉渣等副产品销售承包 |
本次招标为集中批次公开招标,共设如下五个标包: 标包一:贵州塘寨发电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产生暂估量粉煤灰约90万吨、炉渣约10万吨。除部分粉煤灰、炉渣直销水泥厂外(暂估量粉煤灰7万吨、炉渣2万吨 ),剩余粉煤灰暂估量粉煤灰83万吨、炉渣8万吨进行总承包销售招标,承包商必须完成塘寨公司直销余下的全部粉煤灰、炉渣销售。 标包二:贵州桐梓发电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除部分粉煤灰直销外,暂估80万吨粉煤灰进行总承包销售招标,承包商必须完成桐梓公司直销余下的全部粉煤灰销售。 标包三: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龙分公司2023-2024年发电所产生的粉煤灰(暂估量48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产出为准),除部分粉煤灰直销水泥厂外(暂估量8万吨),剩余粉煤灰暂估量40万吨进行总承包销售招标,承包商必须完成大龙分公司直销余下的全部粉煤灰销售。 标包四: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灰场存量调湿灰、炉渣销售招标,承包时间24个月,调湿灰量20万吨、炉渣量50万吨。 标包五:贵州毕节热电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4年,2×150MW燃煤发电机组发电所产生的粉煤灰销售承包,预估量70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产出为准。承包期限为一年。 |
1000 |
注:每个潜在投标人原则上须参与其中两个及以上标包的投标,每个潜在投标人可中一个或者多个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乌江公司所属火电企业粉煤灰、炉渣等副产品销售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纳税或社保缴纳能力,需出具投标人一年以来的企业纳税的部分证明资料或者为企业为员工交纳社保的部分证明资料(任意之一)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4-27 07:36到2023-05-10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