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工程技术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股份工程技术 沈阳基地机务勤务及清洁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采购编号:CZ2022008972。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次采购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1家成交服务商,为采购人提供航线勤务、辅助性勤务、飞机外表清洁、机体深度清洁、客舱地毯更换和清洗服务,服务期3年,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第四章用户需求,项目预算上限金额:2930.6080万元(不含税)。 针对本采购项目内的部分服务内容(飞机外表清洗、整机和过道地毯更换、辅助勤务),采购人与其现有供应商的协议未正式到期,采购人与现有供应商与协议到期情况如下表。本轮次采购项目确定的中标供应商在采购人现有的协议到期之后正式开始为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本采购项目范围内且未列入以下表格的服务内容,本轮次采购项目确定的中标供应商应在签署合同之日起开始提供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单位 单价限价 (元,不含税) 预估量 预计总价 (元,不含税) 备注 1 航线类勤务 备注:具体内容参考 “服务内容及要求” 按 XXX年XXX月合同期(不能超过三年,如存在项目实施完毕后原协议还没有到期的情况,则预估合同期为3年减去原合同剩余有效期) 1.1 接送机勤务 架/次 70 158301 11081070 1.2 放水勤务(冬季11月-3月) 架/次 30 14252 427560 1.3 放水勤务(夏季4月-10) 架/次 20 19559 391180 2 辅助性勤务 备注:具体内容参考 “服务内容及要求” 2.1 辅助性勤务 工时 30 24000 720000 3 飞机外表清洁 备注:飞机外表清洁为包工包料服务 3.1 A320系列机型外表清洁 架/次 2300 2100 4830000 3.2 A330系列机型外表清洁 架/次 3700 28 103600 3.3 外表局部清洁 月 36000 36 1296000 4 机体深度清洁 备注:机体深度清洁为包工包料服务(专业清洗剂南航提供) 4.1 A320 飞机 C1/C2/检(过渡检)深度清洁 架/次 10064 56 563584 4.2 A320 飞机 C3/C4/C5 检深度清洁 架/次 13904 159 2210736 4.3 A320 飞机 C6 检(含)以上深度清洁 架/次 19250 46 885500 4.4 A320 飞机 C3+6Y/C4+6Y/6Y 检/退租检深度清洁 架/次 32054 25 801350 4.5 A320 飞机 C7+12Y/C8+12Y 检(含)以上深度清洁 架/次 44000 82 3608000 4.6 A330 飞机C 检深度清洁 架/次 44000 21 924000 4.7 A330 飞机大修深度清洁 架/次 88000 7 616000 5 地毯清洗及更换 5.1 A320系列机型局部地毯更换 架/次 150 1450 217500 5.2 A320系列机型整机地毯更换 架/次 1200 200 240000 5.3 A320系列机型局部地毯清洗 架/次 150 1000 150000 5.4 A320系列机型整机地毯清洗 架/次 1200 200 240000 注:1、以上均为不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沈阳基地机务勤务及清洁服务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 3年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3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资格要求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