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二号综合渣场、化工新材料园区配套渣场及马家滩综合渣场一般固废处置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403387,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二号综合渣场、化工新材料园区配套渣场及马家滩综合渣场主要负责周边化工园区各装置一般固废接收处置工作,固废的种类包括脱硫石膏、粉煤灰、锅炉渣、单氰胺过滤渣、污泥。
原合同期限自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为保证合同到期后现场一般固废处置工作正常开展,现需对二号综合渣场、化工新材料园区配套渣场及马家滩综合渣场现场一般固废处置工作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服务单位。
采购依据:宁夏煤业公司《业务外包业务清单及内部专业化单位业务清单审批决策管理办法》(宁煤办〔2022〕400号)附件1:宁夏煤业公司外包业务清单-煤制油化工板块部分第33项,本项目属于外包业务清单内项目。
2.1.2招标范围:
(1)工作内容:
负责二号综合渣场、化工新材料园区配套渣场及马家滩综合渣场所有排渣单位的脱硫石膏、粉煤灰、锅炉渣、单氰胺过滤渣、污泥的处置,包括卸渣工作面的卸料指挥、摊铺、压实、边坡及排渣区域的修整,黄土的装运、覆盖、摊铺及平整;配合竖井拱板安装、排渣道路的维修、道路及作业面挡土墙的修筑、临时拦渣坝的修筑、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负责渣场所有卸渣工作面、排渣道路的洒水降尘、集液池的抽排、工作面及边坡固化剂喷洒工作;并负责三个渣场泄洪沟内杂草、污泥的清理工作。
(2)工程车辆及机械设备要求(最少配备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配置 |
要求 |
1 |
装载机 |
3 |
额定功率不小于150kw |
斗容不小于3m³ ,额定载重量不小于5000kg |
2 |
推土机 |
1 |
功率不低于120kw |
推土铲宽×高度(mm)不低于3388×1149 |
3 |
自卸车 |
1 |
双桥车 |
|
4 |
挖掘机 |
1 |
额定功率不小于40kw |
斗容不小于0.26m³ ,额定载重量不小于6500kg的70挖掘机 |
5 |
洒水车 |
4 |
自带抽水水泵,流量60m³/h;转速1000L/min;扬程90m;输入轴转速1180n/min;轴功率22.5kw;自吸高度6.5m;输入轴方向左、右旋转;载水量不低于20吨。 |
洒水车需进行改造,后部配置高压水炮且高压水枪为多调节枪,可以调节为雾状、柱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