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土建第三方检测试验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土建第三方检测试验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扩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本期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厂址位于福建省福清市江阴半岛东南端,地理坐标为北纬25°26’、东经119°20’。厂址距福州市中心区约85km,距福清市区约45km,距福厦漳高速公路和筹建中的福厦铁路均为12km.,厂址位于江阴镇下楼村东南约2.8km的球尾岛与下楼村之间开阔的海蚀阶地上。
本项目土建检测试验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国家、行业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组建检测试验室,对本工程所有地基处理、地上和地下结构、建筑工程、钢结构的建(构)筑物的材料试验,成品、半成品检验等工作,同时包括与本工程相关的专项见证检测。
本项目工期计划自2023年05月起至2025年08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和施工监理批准的时间为准。
本项目总体目标建设“安全可靠、智慧高效、经济适用、绿色和谐的世界一流综合能源示范电站”。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一个目标、三型五化、七个一流”发展战略和“两高一低”指导意见,展现“时代特征”“国能特色”和“福建特点”,让青山有价、绿水含金,打造同时期、同类型机组中的绿色煤电标杆,创国家优质工程奖,争金奖。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证书(检测范围含见证取样检测)。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土建第三方检测试验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土建检测试验服务项目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4-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0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