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 二、 项目编号:2023-JW06-W1001 三、 项目概况: 包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交货时间 质保期及保修期 交货地点 备注 01 内蒙古某部生活服务中心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批 1 97.74万元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质保期2年,保修期3年 招标人指定地点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4月25日至5月4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二)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19、2020、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原件(格式自拟);近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纳税及社保的证明材料,以银行回单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无需纳税的出具纳税零申报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7.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及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8.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9.其他:投标人应事前通过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并提供系统注册成功截图(注册登录网址 ),采购人将核实投标人注册情况,未按要求注册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四)申领方式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 (五)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5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 )和内蒙古 ( /)、 ( /)上发布。 九、 采购单位 办公 地 采购机构代理机构 采购机构 办公 地 十、监督部门 项目监督 办公 采购机构: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