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炼化原子吸收光谱仪【23GA166质管中心原子吸收光谱仪更新项目】(WZ20230505-3833-5524-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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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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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子吸收光谱仪\185-900nm | 1.00 | 台 | 包1-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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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要求是生产商,非生产商要提供仪器主机生产商的独家授权文件。 3.1.7 石墨炉采用横向加热方式,保证所有元素均能原子化并延长石墨管使用寿命的前提下,最高温度需≤2800℃ 3.1.8 石墨炉自动进样器:单个样品盘位数≥140位,需提供单个样品盘实物图并作为验收标准。 3.1.9 标配石墨炉加氧除碳炉内消解装置:在石墨炉灰化阶段软件可自动控制加氧时间和流量,对油类样品等长期稳定直接进样,无需样品消解。 3.1.10 火焰系统安全保护:安全联锁装置与燃烧头,雾化器/端盖,排液系统,废液桶液面高度,气体流量等联锁,防止在任何不当条件下点火,当监测不到火焰或任何锁定功能能激活时,联锁系统会自动关闭燃烧气体,以防万一。突然断电时,仪器会从任何操作方式按预设程序自动关机,确保安全。 3.1.11 光纤光路,实时双光束,1800线/mm,大面积平面光栅分光系统, 光栅面积:大于等于60mm×60mm 3.1.12 台式设计原子吸收光谱仪,火焰、石墨炉一体机,堆栈式设计,切换时石墨炉位置永久固定。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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