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厂区二期3.1MWP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厂区二期3.1MWP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锦界公司厂区二期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EPC项目涉及钢结构建筑物屋顶(机修车间、材料库、中转站),共计10360㎡ 容量1.5108MWP,使用BIPV组件,其余混凝土建筑屋顶(消防站、#1公寓楼、#2公寓楼等28座建筑),共计26205㎡,容量1.5891MWP,使用单晶单面组件。
2.1.2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的初设、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手续办理、施工、各种验收、试运行、移交、质保期服务及配合结算审计等全部工作,具体如下:
1、工程设计:
项目的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光伏场区、集电线路设计、煤矿新增10KV开关柜所有设计工作及电网接入改造的全部工程设计,煤矿及电厂400VPC段开关柜改造设计,所有工程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编制需满足国家能源集团的初步设计格式及深度要求,并通过评审)完成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
2)提交满足电网公司、当地政府审查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文件(包含图纸)
3)编制项目技术规范书。
4)设计周期满足招标、现场施工进度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完成竣工图编制工作。
5)项目至电网公司接入站的调度通信线路及电网接入批复的涉网设备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
2、设备材料采购:
本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项目所有设备、材料及相应的备品备件、随机工器具的采购、供货、卸货、验收、仓储保管、二次倒运、设备的监造、技术服务、现场性能测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
3、手续办理
1)满足项目开工的所有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现场施工临时用地和场区用地手续办理。
2)环境保护监理、监测、验收报告编制及评审验收,安全设施及职业卫生预评价、设计及报告编制及评审验收。
3)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并网各项手续提交及验收,能够通过并网验收的保护定值编制等所有各种证照手续办理
4)现场施工所有民事协调,民事关系处理,项目涉及的各种保险办理。
5)提交满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的各种文件,包括消防、环保、安评等各项手续办理相关文件。
6)承担上述各项手续办理、验收、民事关系处理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
4、工程施工:
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期和投资控制)、建筑、安装、调试、试运、技术服务、培训、功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结算审计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土建工程:包含支架基础工程、支架安装工程、箱变及预制舱基础工程
逆变器基础工程、屋顶楼梯、给排水及防水工程、集电线路、电缆沟道工程、新增10KV开关柜基础开挖制作、各种设备基础工程等全部土建相关工作。
2)电气安装工程:所有一次、二次设备安装,调试、包括组件安装工程
逆变器安装工程、箱变及预制舱安装工程、电缆工程、接地系统工程、场区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集电线路工程、调度通讯线路工程、新增开关柜安装及并柜工程、综自自动化系统、保护系统、计量系统、调度数据网、远动系统、所有设备调试和单体试验、系统整体调试、并网后整套系统性能测试、组件和逆变器性能测试、电能质量检测、所有设备标识牌工程等全部电气设备安装相关工作。
3)安全、消防设施、标识、标牌:施工期间的现场安全设施、标识、标牌属于承包商设计、采购施工范围,对于永久性的安全、消防设施、标识、标牌,要按照“永临结合”的原则,提前设计、采购、安装,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有损坏,承包商应在工程结束前负责进行修缮或更换成初始标准。
4)根据国家能源集团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完成关键节点验收,阶段验收和消缺工作。
5)移交及人员培训。质保期内保修工作
6)完整的符合国家能源集团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的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整理归档和移交。
7)其它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验收、移交、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结算审计等相关工作,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设备由中标单位负责保管看护、任何损坏、丢失由中标单位承担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8)工程项目需参照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集团、国电电力、国能锦界公司等文件(执行最新下发文件),满足上述的文件的相关要求,且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2.2 其他:本工程计划工期为3个月,具体时间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4-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