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7号机组空预器二次风暖风器系统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7号机组空预器二次风暖风器系统改造施工,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7号机组空预器二次风暖风器系统改造施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7号机组空预器二次风暖风器系统改造施工。(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提供企业的任命书,上述人员若有兼职,须提供企业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至少满足以下(1)、(2)其一):
(1)投标人近3年内(2020年1月至今)具有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二次风暖风器系统改造或管式GGH系统改造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及机组类型信息,应能体现满足业绩要求的描述。
(2)投标人近3年内(2020年1月至今)具有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且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燃煤机组检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及机组类型信息,应能体现满足业绩要求的描述。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04月23日 15时30分 至 2023年04月28日 15时30分 。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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