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汽车衡设备采购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2.项目名称: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汽车衡设备采购安装
3.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镇东星村苏家墩201号
4.资金来源:资本金、股东借款及其他融资方式
5.项目规模: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2×30万吨合成氨、2×35万吨尿素、10万吨甲醇、2.16亿m3(H2+CO)、6万吨三聚氰胺、5万吨尿素硝铵溶液、5万吨液体二氧化碳、2500吨催化剂。项目分两期实施,实施主要内容为:生产装置包括原、燃料煤储存输送,2套粉煤气化、空分、变换、低温甲醇洗、硫回收、氨压缩、二氧化碳压缩(分别供气化和尿素)、液氮洗、合成气压缩、氨合成、尿素装置(一套新建,一套搬迁);一套PSA制气、三聚氰胺、尿素硝铵溶液、甲醇(搬迁改造)、催化剂等装置;项目配套3台280吨/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含脱硫脱硝)、循环水、化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高盐水蒸发结晶分盐等公用工程,总图运输(含拟从银光集团衔接的铁路专用线、南北物流通道)、储存、包装、供配电及电信、监控、给排水、供热、中心控制室、生产性用房、大门围墙等辅助工程;食堂、浴室等服务设施。
二、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
项目一期工程3台功能完整的汽车衡称重设备(详见技术规格书清单),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完整的仪表及其附件,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至少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供货范围包括且不限于汽车衡设备本体及其配套附属设备、预埋件所需螺栓螺母及垫板、设备与界区外其他系统连接点之间的电(线)缆、紧固件和密封件(若需要)及与其配套的安装及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等(注:汽车衡的初始检定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同时出具法定计量机构检定合格证书)。安装和维修专用工具和材料(如有);图纸和文件资料。投标人负责上述设备及材料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运输交付、安装、系统集成及调试、培训、相关技术服务等所有要求的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详细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及附件要求为准。并参照附件2: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数字化交付统一规定(2.1版)有关规定,达到招标人数字化交付要求(含设备溯源二维码)。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汽车衡设备配置详见规格书(数据表)要求。
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
一期工程汽车衡设备采购安装一览表
序号 |
位号 |
名 称 |
物 料 |
数量(套) |
备 注 |
1 |
|
120吨数字式汽车衡 |
原、燃料煤、锅炉灰渣;尿素、复合肥;液氧、液氩等液体 |
1 |
无基坑 |
2 |
|
120吨数字式汽车衡 |
液氨、甲醇、液体二氧化碳等 |
2 |
无基坑 |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全部货物到达现场。
3.质量要求:
3.1严格执行最新发布的有关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规范。若存在差异,以最高最新标准进行。
3.2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环保要求。
3.3设备及其附件所用材料质量符合设计图纸(数据表)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材料合格率100%。
3.4按招标人提供的规格书(数据表)要求执行。
3.5投标人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保修、包换、包退,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责。质保期:安装调试合格、正常运行后12个月或设备交付后24个月。在质保期内如设备及其附件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人将免费进行维修处理,不能维修处理的照价赔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汽车衡生产制造商,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所投产品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4月20日09时00分至2023年04月25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