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小纪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
2.2.项目规模:此次招标规模直流侧容量为120.02634MWp,交流侧容量为89.92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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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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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江都小纪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EPC总承包 |
详见招标范围说明 |
1000 |
招标范围说明:除①光伏组件、逆变器的采购及运输②监理③生产车辆购置④项目集团内部投资决策、集团外部核准备案前的各类报审批流程(以已签订前期合同对应事项为准)⑤发包人的项目管理。本项目EPC总承包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开工手续
(2)EPC全过程管控
(3)全部勘察设计
(4)场区全部土建工程
(5)场区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6)110kV升压站全部土建施工
(7)110kV升压站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工程
(8)各类设备试验和并网试验,各类专项事项
(9)全过程服务、工作
(10)地方关系协调及相关手续办理
(11)所有调试配合工作
(12)集电线路清障工作
(13)季节性施工特殊措施
(14)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电价批复、消防验收证明
(15)协调国网公司送出线路工程进度
(16)通过竣工验收、达标投产,完成各项考核指标
(17)供水供电要求
(18)施工组织设计、设计优化和精品工程实施
(19)项目所有合规手续办理(发包人已签订的前期合同清单除外)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4.2 工程设计内容、范围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扬州江都小纪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3个光伏电站EPC总承包项目投运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并网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②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投运业绩的材料,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4-21 16:50到2023-04-2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