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有限公司赣州宁都武华山二期风电项目设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赣州宁都武华山二期风电项目设计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江西 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江西 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规划装机容量40MW风电项目,配套储能设备,需对原有升压站进行改(扩)建,本次招标为项目升压站、集电线路、环水保、风机基础等风电场全场勘察、设计(含施工图、招标蓝图、竣工图设计)及配合发包人开展有关招标等工作。
2.2 其他:服务期:从项目勘察设计至项目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岩土工程勘察专业)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40MW及以上风电场勘测设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设总)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风电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4-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4-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