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0-230068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对兵团北疆石河子100万千瓦光伏基地中国电建30万千瓦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储能系统及其附属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兵团北疆石河子100万千瓦光伏基地中国电建3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石河子市142团辖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1500亩。本项目储能系统建设规模为 45MW/90MWh,采用直流1500V储能系统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为:2.5MW/5MWh一个单元,共计18个单元,每个储能单元包括1套5000kWh容量的储能电池(含BMS)集装箱、1套2500kW储能变流器,最后经过2.5MVA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交流,并以2回集电线路接至升压站。储能场区用地尺寸约为68.5m*75m(包含场区道路)。
2、招标范围:储能系统的招标范围为45MW/90MWh储能系统所需设备的供货及指导安装,包括磷酸铁锂电池预制舱(或柜体)(包括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消防灭火、火灾报警、热管理系统(含通风管道或液冷系统)、照明系统、集装箱(或柜体)内的电力电缆、控制电缆、通信线缆等相关配套设施)、变流升压系统(储能变流器(PCS)、箱变、集装箱(或柜体)内的电力电缆、控制电缆、通信线缆及相关配套设施及电缆熔接工作)、能量管理系统(EMS)(能量管理系统及其协调控制器必须满足当地电网电力接入及电力调度的要求),相关电力电缆及通信线缆(包含但不限于电池预制舱(或电池柜体)与PCS之间的连接控制电缆、通信电缆等,不包含电池预制舱(或电池柜体)与PCS之间的连接的直流电缆及箱变35kV高压电缆),同时投标人应负责提供电池预制舱(或柜体)与PCS之间的连接线缆的电缆型号,电缆附件型号及数量,支付第三方性能试验费用(若有,按实结算,详见技术规范书),并指导、配合施工单位的线缆敷设安装工作等。与储能相关的电气一、二次设备、通讯机柜、网络安全设备、满足电网要求的自动控制系统(满足新能源储能项目的自动控制及通讯等);并负责交货到项目现场(运输),负责指导现场吊装、安装,提供报装资料及监理需要提供的各类方案等,负责指导设备的通讯调试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单体调试,配合完成各类设备考核、试运行和外部验收(电网公司验收、消防验收等),配合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储能设备应满足电网及能源主管部门验收标准(以上所例举内容不一定完全满足电网及地方能源管理部门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除上述所述范围以外的必须完全满足电网、能源管理部门、行业标准要求的完整的储能系统及方案,并包括在此次招标范围之内)。
拟采用直流1000V~1500V储能系统设计方案,并网电压等级为35 kV,储能系统可接受电网调度(或单独AGC/AVC控制),参与电网调峰调频服务。
本招标接受投标人对于储能单元大小及数量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方案必须以节省占地或总体成本降低为原则,且单个储能单元不得大于7MWh,同时要满足储能用地尺寸要求,投标人应根据储能用地范围提供平面布置方案。本项目初步按2回35kV储能进线设计,每回储能功率22.5MW,投标人方案调整时应尽可能使得2回储能的功率相差较小。接受不同形式的集成方式,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产品特点结合项目容量及项目所在地环境、气候等特点,选择技术性价比最优的产品进行投标。
具体详见储能系统技术规范书。
3、采购数量:45MW/90MWh
4、交货时间:2023年7月15日,具体时间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5、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国电建股份公司或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合格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制造及安装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3、储能系统集成商2020-2022年具有单个45MW/9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供货业绩5项及以上;集成商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包含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首页及签字页(*需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合同签字页等证明材料)。
4、储能专用电芯厂家需提供2020-2022年用于该项目的储能电池,累计30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供货业绩,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GB/T36276标准的最终型式试验报告,不接受阶段性报告;储能系统集成商所选择的电芯厂家业绩和要求同本条款要求。
5、储能PCS厂家需提供2020-2022年储能电池累计150MW及以上PCS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及具备CNAS和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型式试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储能系统集成商所选择PCS厂家业绩及要求同本条款要求。
6、储能系统集成商应具有电池电芯、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变流器(PCS)等至少一项核心设备的生产制造能力,投标人集成系统的核心设备(电池、BMS、EMS、PCS)应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及性能检测报告等证书。
7、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信誉要求
8.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2投标人需提供在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查询页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8.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和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9、其他要求
9.1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项目的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对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判决生效时间开始)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查询案由类别:单位行贿、行贿和对单位行贿三种案由)。(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日之后,若有上述行贿犯罪纪录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9.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9.3本次招标不接受招标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9.4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