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天津国电电力海晶新能源 天津海晶盐光互补二期工程600MWP项目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2788,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天津国电电力海晶盐光互补二期工程600MWp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西南部,场地为天津长芦海晶集团 盐田,项目拟建容量600MWp,西北距天津市中心约38km,南至滨海新区与河北省交界处约45km。厂址海拔高程在0~10m之间。
2.1.2招标范围:天津国电电力海晶盐光互补二期工程600MWp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至质保期满的全过程监理。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设计图纸审查,对项目道路工程、光伏组件、箱变、逆变器基础施工工程、安装工程、配电线路施工工程、升压站扩建(含储能)施工、接地网施工工程等施工进行监理,工作内容主要为所有材料设备到货验收及管理,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环保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工程项目资料管理档案归档及协调参建各方关系,包括施工前准备、桩基、土建、安装、调试、输变电移交试生产、竣工验收、竣工结算,保修等阶段的相关监理工作。
2.2 其他:监理人员进场应至少提前于里程牌节点“土建工程开工(施工单位进场)” 1个月,退场时间至少在里程牌节点“竣工验收”后1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监理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资格注册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发电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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