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0-230123
一、竞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一分局重庆云阳项目所需砂石骨料一批,本次采购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位于重庆市云阳县高阳镇境内,距重庆市直线距离270km,距云阳县城41km,距高阳镇13km。电站上水库位于高阳镇桂林村和金惠村之间的石河堰水库,下水库位于高阳镇建全村和海坝村之间的双河口水库。上、下水库坝址直线距离约2.5km,均有公路通过,且上、下水库之间有公路相连,交通方便,地理位置优越。电站装机容量1200MW,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00MW的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组。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上水库正常蓄水位680.00m,库容1241万m3;下水库正常蓄水位341.00m,库容1302万m3。
2.竞标范围:砂石骨料
3.采购数量:砂石骨料合计85645吨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机制砂 | 0-3mm | t | 20500 | 满足C30混凝土强度要求,水洗砂自然含水率以3%为准 |
2 | 机制砂 | 0-5mm | t | 9500 | |
3 | 水洗砂 | 0-3mm | t | 5250 | |
4 | 骨料(豆石) | 5-10mm | t | 20158 | |
5 | 骨料(小石) | 10-20mm | t | 20158 | |
6 | 骨料(中石) | 20-40mm | t | 10079 | |
合计 |
| t | 85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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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分批不均匀供货。2023年5月至满足项目需求或合同履约完毕。卖方收到买方供货计划单后按时送达指定地点。卖方实际需求时间和各标号规格数量可能与计划交货时间和相应标号规格数量存在差异,成交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各规格材料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调,但实际供应总量不得超过合同数量。
5.交货
6.质量要求:满足国标规范和技术要求,详见竞标文件第六章。
7. 付款方式:每月1-5日进行上月供应货物数量核对,并办理前一个月的结算,结算表由卖方、买方使用项目签字(盖章)有效。办理结算后卖方根据买方要求开具结算金额全额的正规增值税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且材料取样复检合格后银行转账支付结算金额的95%货款,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三个月,质保期满后每季度末月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全额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不免除卖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质量责任),材料款支付如遇特殊情况,买方提前2日通知卖方。
8.约定:竞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9.其他:
9.1到货:投标人提供每批水泥的送货清单和过磅单,说明厂商名称、种类和数量,以及厂家提供的出厂检测报告和合格证,在各方面符合标准规范要求,该费用含在单价内。
9.2运输:投标人投标报价前应充分了解本项目实际路况及运输条件,合同价格中充分包含因道路路况及运输条件限制而增加的费用(如:道路管制限行、限高限重、偶发的道路垮塌等因素)和航运条件限制(河道水位降低,船只无法靠岸等)。
9.3供应保障:无论是船只无法靠岸,还是限电无法生产,卖方均应保障买方需求,并不予调整固定费用和任何单价增加的请求,供应品牌在履约过程中不予调整。
9.4运输及仓库情况:目前进入现场约有1km村道,卖方自行进场踏勘,新修进场道路预计2023年12月底通车。混凝土拌合站预计6月建成,其骨料仓容量分别为580t砂仓、246t豆石仓、520t小石仓、790t中砂仓,无其他堆料场,卖方应该买方要求进行供应。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是生产制造企业的,应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产品的性能必须符合询比价文件的技术质量要求。提供产品正规有效的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的报告资料,产品具有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各提供一份。
2.报价人是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所代理的生产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全部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询比价项目的授权书,并在询比价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竞标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不低于3%)。
4.竞标响应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具有与本次竞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材料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人民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
5.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2019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竞标响应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竞标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7.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8.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