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有限公司2023-2025年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
2.2 规 模: 燃料公司(福建)海港有限公司2023-2025年安保服务项目
2.3 标段划分: 燃料公司(福建)海港有限公司2023-2025年安保服务项目
2.4 服务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
2.5 服 务 期: 自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6 招标范围:包括(福建)海港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包含码头海域)的日常治安保卫、巡逻、防火、防盗、防破坏、应急抢险工作及协助甲方做好港口设施保安事件的处置工作、配合边检机关做好码头限定区域的值班和巡查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公安机关颁发《保安服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国内保安服务合同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服务内容、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4月25日17时00分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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