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发电分公司2号锅炉末级再热器管排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2号锅炉末级再热器管排更换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巴尔泰包头电厂厂内
2.2.项目规模: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简称华电包头公司,下同)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华电包头公司为新建工程,规划容量4400MW(4×600MW+2×1000MW),一期工程2×600MW燃煤纯凝发电机组于2004年开工建设,#1、#2机组分别于2006年11月10日和12月16日投入运行。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机组大修期间,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施工工期不超过21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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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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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锅炉末级再热器管排更换项目 |
#2锅炉末级再热器入口12Cr1MoVG材质管进行更换,更换管道时需拆除原管排管卡、防磨护瓦等附件,更换管道后,恢复管排管卡、防磨护瓦等附件。(详见技术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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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号锅炉末级再热器管排更换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电力设施承修类3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GB2资质;
6.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份锅炉受热面更换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等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4-16 15:20到2023-04-2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