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 立式缠绕管换热器\抽余液塔顶热媒水换热器(WZ20230508-2109-4897-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立式缠绕管换热器\热媒水换热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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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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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管式换热器 | 1.00 | 台 | 包1-缠绕管换热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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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管式换热器 | 1.00 | 台 | 包1-缠绕管换热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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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否决投标。 3.1.7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累计不满足5项,否决投标。 3.1.8 提供连续最近三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连续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的否决,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或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为AA级(含)以上。 3.1.9 询价书和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资格条件要求为准。 3.1.10 付款方式和进度:货到验收合格及乙方票据验证合规之日起90日内付款95%,质保金5%。付款方式和进度作为否决项。 3.1.11 投标人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A1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A1 级(旧版)或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新版)的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1.12 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满足《B14天津2#柴油加氢消缺改造立式绕管换热器委托》、《70BJ022-2018 铬钼钢压力容器制造及验收工程技术条件》、《70BJ 033-2022 设备外表面涂料防腐蚀工程技术条件》、《天津石化设备前期管理技术导则》、《炼油部静设备技术条件》中所有相关要求,各规范标准中如存在差异或冲突的,以其中较为严苛的为准。 3.1.13 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芳烃装置塔顶低温热利用部位具有5台及以上塔顶气/热水缠绕管式换热器的供货业绩,其中至少1台正常运行4年以上。业绩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合同和技术协议复印件,运行业绩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用户证明(含投用日期、运行是否正常等情况说明信息),并对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 3.1.14 投标人须具有行业内柴油加氢装置缠绕管换热器制造业绩不少于5台,且稳定运行不少于4年。业绩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合同和技术协议复印件,运行业绩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用户证明(含投用日期、运行是否正常等情况说明信息),并对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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