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基建工程项目昌波水电站场内交通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基建工程项目昌波水电站场内交通工程已由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
2.2.项目规模: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场内交通工程,服务于昌波水电站主体工程施工和运营,共包括两条道路:①场内1#公路及1号桥,②左岸渣场临时连接道路路面硬化。①场内1#公路及1号桥为新建道路,道路全长0.92公里,设计时速40km/h,路基宽8.5m,路面宽7.5m,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梁全长214米,全宽0.5m(防撞护栏)+8.5m(行车道)+0.5m(防撞护栏)=9.5m,上部结构采用5×40m预应力混凝土先简支后桥面连续T梁桥。下部结构桥墩采用直径2.3m双柱墩、桩基础,桩基直径分别为2.5m与1.8m;桥台均采用重力式U形桥台、桩基础,桩基直径1.8m;桥梁荷载为汽-60级。②左岸渣场临时连接道路路面硬化为对原竹茨公路进行路面硬化,道路全长约5.7km,原路面宽度4.5-7.5m不等,原路面为泥结石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路面。实施路面硬化时,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加宽路面,增设错车道。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场内交通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1月31日,工期为20个月。
本项目关键节点如下:
表1场内1#公路及1号桥里程碑项目及关键节点表
表2左岸渣场临时连接道路路面硬化里程碑项目及关键节点表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项目概况
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与西藏自治区交界的金沙江上,为金沙江上游干流梯级规划“一库十三级”中的第11个梯级电站。工程区域河段左岸为四川省的巴塘县,右岸为西藏自治区芒康县。距离甘孜州州府的直线距离约300km,距离成都市约530km,距离重庆的直线距离约为750km,距离武汉市直线距离约1500km,距离上海市直线距离约2200km。工程所处地理位置相对偏远。
坝址处控制流域面积184436km2,多年平均流量为952m3/s。电站正常蓄水位2387m,相应库容0.167亿m3,调节库容0.081亿m3,电站装机容量826MW(其中引水式电站装机740MW,河床式电站装机86MW),年发电量(联合运行)44.86亿kWh(其中引水式电站装机41.7亿kWh,河床式电站3.16亿kWh)。昌波水电站为混合式开发,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并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场内交通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9.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5年(2018年1月至今)担任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拟派项目总工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2018年1月至今)担任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且具有桥梁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在昌波水电站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2)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拟投入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须具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缴费证明专用章。
10.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8年1月至今)具有独立承担过类似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11.财务要求:(1)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2)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招标人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4-12 17:00到2023-04-19 17:00。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
2.2.项目规模: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场内交通工程,服务于昌波水电站主体工程施工和运营,共包括两条道路:①场内1#公路及1号桥,②左岸渣场临时连接道路路面硬化。①场内1#公路及1号桥为新建道路,道路全长0.92公里,设计时速40km/h,路基宽8.5m,路面宽7.5m,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梁全长214米,全宽0.5m(防撞护栏)+8.5m(行车道)+0.5m(防撞护栏)=9.5m,上部结构采用5×40m预应力混凝土先简支后桥面连续T梁桥。下部结构桥墩采用直径2.3m双柱墩、桩基础,桩基直径分别为2.5m与1.8m;桥台均采用重力式U形桥台、桩基础,桩基直径1.8m;桥梁荷载为汽-60级。②左岸渣场临时连接道路路面硬化为对原竹茨公路进行路面硬化,道路全长约5.7km,原路面宽度4.5-7.5m不等,原路面为泥结石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路面。实施路面硬化时,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加宽路面,增设错车道。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场内交通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1月31日,工期为20个月。
本项目关键节点如下:
表1场内1#公路及1号桥里程碑项目及关键节点表
序号 | 名称 | 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开工 | 2023.6 | |
2 | 路基施工完成 | 2023.8 | |
3 | 桥梁基础工程施工完成 | 2024.6 | |
4 | 墩台施工完成 | 2024.9 | |
5 | T梁架设完成 | 2024.11 | |
6 | 桥面铺装、路面施工完成 | 2025.1 |
序号 | 名称 | 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开工 | 2023.6 | |
2 | 路基、防护等施工完成 | 2023.8 | |
3 | 路面施工完成 | 2023.11 |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场内交通工程 | ①场内1#公路及1号桥;②左岸渣场临时连接道路路面硬化。 | 1000 |
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与西藏自治区交界的金沙江上,为金沙江上游干流梯级规划“一库十三级”中的第11个梯级电站。工程区域河段左岸为四川省的巴塘县,右岸为西藏自治区芒康县。距离甘孜州州府的直线距离约300km,距离成都市约530km,距离重庆的直线距离约为750km,距离武汉市直线距离约1500km,距离上海市直线距离约2200km。工程所处地理位置相对偏远。
坝址处控制流域面积184436km2,多年平均流量为952m3/s。电站正常蓄水位2387m,相应库容0.167亿m3,调节库容0.081亿m3,电站装机容量826MW(其中引水式电站装机740MW,河床式电站装机86MW),年发电量(联合运行)44.86亿kWh(其中引水式电站装机41.7亿kWh,河床式电站3.16亿kWh)。昌波水电站为混合式开发,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并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场内交通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9.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5年(2018年1月至今)担任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拟派项目总工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2018年1月至今)担任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且具有桥梁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在昌波水电站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2)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拟投入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须具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缴费证明专用章。
10.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8年1月至今)具有独立承担过类似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11.财务要求:(1)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2)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招标人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4-12 17:00到2023-04-19 17: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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