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环保工程 连云港碱渣治理运营项目次氯酸钠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RR23-ZB2-ZB-001-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核环保工程 连云港碱渣治理运营项目次氯酸钠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连云港碱渣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创新示范项目运营项目,根据运营项目生产需要,拟采购次氯酸钠。
2.2 招标范围:供货及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次氯酸钠供应、运输、交货(含装卸)、验收和售后服务等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数量及规格型号见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1 |
次氯酸钠 |
液体,有效氯(以CI计)的质量分数不低于10%,其余指标符合GB/T 19106-2013 |
t |
73995 |
注:上述材料数量为暂定量,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3 交货期:本项目次氯酸钠供应数量为暂定数量,按照实际生产计划预计自2023年6月1日起至2028年7月31日止,分批供货,生产日每日供货量约49t(每年生产日约300天)。买方可根据生产需要调整次氯酸钠需求计划,并通知卖方,卖方应予以及时响应。
2.4 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利,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货物)。
3.3 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资质或委托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资质的单位对本次采购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运输。
3.5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应具有年均供货量10000吨(含)以上的次氯酸钠的供货业绩。
3.6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9年度至2021年度或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 本次招标接受经销商和代理商投标。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授权。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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