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烯烃二 乙腈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402421,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包):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烯烃二 分离车间 |
11649280 |
乙腈\相对密度=790kg/m3 粘度=0.36cp |
TO |
350 |
2.2 其他:2.2.1交货日期:预计2023年6月30日开始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使用单位通知为准,其中200吨在接到使用单位通知7日内完成供货。
2.2.2交货
2.2.3付款方式:分批交货,分批结算,每批次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90%,留10%质保金。
2.2.4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
2.2.5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则须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乙腈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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