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邮件处理中心室外配电项目已批准建设,
2.1 项目
2.2 项目
2.3 项目概况:业主邮件处理中心室外配电施工及安装相关服务等,具体详见相关图纸。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如对清单有异议,书面提出答异,后期发生争议,以图纸为准)。
2.5项目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
3.4.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业绩);
3.6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或“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
3.7被业主
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