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电厂燃料系统二期380V电机能效提升物资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燃料系统二期380V电机能效提升物资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广东公司台山电厂燃料系统二期380V电机能效提升物资采购。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包括 台山电厂燃料系统二期380V电机能效提升改造,共计154台,共总功率9411.45KW电机采购,其中防爆电机要求达三级能效及以上、非防爆电机要求达二级能效及以上,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3.1.2设备需求明细表。
2.1.3交货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5个月内全部产品(电机)交货至国能台山电厂,所有产品(电机)交货最后期限为2023年5月31日。
2.1.4交货地点: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物资仓库。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并提供以下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电机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和所代理电机生产厂家的以下证书:拟投标的防爆电机须具有有效的《防爆合格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21年6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三相异步电机(电机能效等级不低于GB18613-2020中规定的3级能效)的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4-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4-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