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0/21-QT-029)
一、 招标条件
华电轮台热电 1、2号机组更换一层催化剂项目已由华电新疆发电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35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投标方收到供货通知30天内完成到货验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20/21-QT-02901 催化剂采购 350m3干催化剂(材料:V-W-TiO2)采购,投标方收到供货通知30天内完成到货验收。 500 招标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催化剂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方需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须提供处置合同)进行危废转移、处置工作,投标单位须提供满足废催化剂处置要求的处置单位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置单位应在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名录中,且已完成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并审批通过。 8.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3个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蜂窝式脱硝催化剂供货业绩及质保到期相关验收文件。业绩证明文件为: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供货清单、业主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