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垃圾热解站建设及运维管理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金沙江公司旭龙水电站垃圾热解站建设及运维管理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金沙江旭龙水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金沙江旭龙水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金沙江上游旭龙水电站的主要开发任务为:以发电为主,并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旭龙水电站位于云南省德钦县与四川省得荣县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游河段,下游距奔子栏镇72.8km,上游距昌波坝址75.5km,南距“香格里拉”和虎跳峡分别约156km和247km,东北距成都直线距离520km,东南距昆明直线距离约540km,是金沙江上游自上而下的第12个梯级。坝址控制流域面积19万km2,多年平均流量990m3/s,多年平均年径流量313亿m3。
旭龙水电站为Ⅰ等大(1)型工程,工程以发电为主,并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库正常蓄水位2302m,死水位2294m,设计洪水位2303.42m,校核洪水位2305.89m,总库容约8.47亿m3。装机容量2400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约105.14亿kW·h。枢纽工程由混凝土双曲拱坝、泄水建筑物、右岸地下引水发电系统及过鱼设施等组成。
大坝采用混凝土双曲拱坝,坝顶高程2308.0m,最大坝高213m。坝身设3个开敞式溢流堰表孔,4个中孔,1个生态放水孔。坝下游设混凝土水垫塘,水垫塘长274m,底板厚3m,最低顶高程2108m。地下电站布置于右岸,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600M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400MW。过鱼设施采用隧洞轨道式升鱼机系统。
施工导流采用河床一次断流、围堰全年挡水、隧洞泄流的施工导流方案。导流隧洞2条,分高低洞布置,进口高程分别为2155m和2148m,出口高程均为2140m。上游土石围堰堰顶高程2192m,最大堰高约为50m;下游土石围堰堰顶高程2160m,最大堰高约为23m。
施工布置规划以左右岸进行布置,共规划四个施工区,即:①左岸上游施工区;②左岸下游施工区;③右岸上游施工区;④右岸下游施工区。坝址右岸有羊拉公路通过,羊拉公路南接得荣公路和G214国道,北至羊拉乡和羊拉铜矿,公路已经多次改建,现标准为三级公路、路基宽度约为7.5m、沥青混凝土路面。得荣公路连接得荣县和G214国道,标准为三级公路、路基宽度约8m、沥青路面。G214国道通往香格里拉、丽江、大理,香格里拉~德钦段原标准为四级公路,经多年整修大部分达到二级公路。G214国道至大理其他段公路标准已达到二级标准,大理-丽江-香格里拉高速已修建完成,公路交通比较方便。
大理~丽江铁路164km,2009年通车。丽江~香格里拉铁路139km,预计于2023年通车。附近的机场有大理,丽江、香格里拉机场。长江上游距离坝址最近的港口位于水富县,距丽江公路里程约1081km。
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8年(96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2年(24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5年8个月(68个月),工程完建期4个月;首台机组发电工期7年8个月(92个月)。
2.1.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6t/d生活垃圾热解站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与维护,以及运行期满后站内设备设施拆除及清场。具体内容如下(但不限于):
(1)垃圾热解站的设计:
1)生活垃圾热解站建设期实施方案,运行维护期管理方案,运行期满拆除清场方案等;
2)生活垃圾热解站总平面图设计(场地平整工程、场区配套及附属工程根据清单工程量深化设计)、外观设计,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措施设计,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烟气监测方案等,其中外观设计需经过发包人审查;
(2)垃圾热解站的建设:
1)场地开挖、填筑、压实、平整、支护;
2)全部设备的采购、运输、商检、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
3)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
4)全部车间、构筑物和设备的建筑和安装;
5)场内的一切配套生产设施以及道路、绿化、消防、标识标牌等辅助设施的建设;
6)供水、排水和供电设施的建设;
7)防尘、降噪、废水处理及回用系统建筑物的施工;
8)垃圾热解系统的调试及试运行。
(3)垃圾热解站的运维管理及运行期满拆除清场(含集料车间等场地消毒);
1)各车间、设施的生产运行和维护管理(包括备品备件);
2)场内环境卫生、道路、绿化和消防等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3)对收集的生活垃圾进行临时储存、简易分拣及热解处理;
4)设置热解焚烧炉运行工况在线检测装置,检测指标应至少包括炉膛内温度和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检测数据应记录归档保存。
5)在热解炉排气筒出口设置烟气在线监测设备,主要监测项目为烟尘、NOx、SO2、HCl、CO等;监测数据纳入旭龙水电站环境监测系统。
6)垃圾热解系统运行期的炉渣、烟气定期监测,监测记录的收集和整理;有关监测记录定期上报发包人及监理人;按照发包人智慧工程管控要求填报和录入相关监测信息。
7)垃圾热解系统给排水、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含污水零排放);
8)供配电与电气控制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包括备品备件);
9)垃圾热解产生的炉渣及飞灰的清除及处理(含危险废物规范储存及定期外运处置);
10)为完成垃圾热解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其它附属生产和生活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11)本标段生活垃圾热解站运行期满后,所有的设备设施均须拆除,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和废弃的设备材料进行清运处理,并对场地进行清场消毒。
2.1.3 计划服务期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旭龙水电站施工期结束,其中垃圾热解站建设期为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共4个月;垃圾热解站运行期暂定为2023年9月1日至2028年10月31日,共62个月。
2.1.4项目建设地点:旭龙水电站施工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具有独立承担过生活垃圾热解项目建设业绩,且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和第三方烟气(包括二噁英)达标排放的检测报告,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担任过垃圾热解站建设或运行维护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4-0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