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并提供上述资料扫描件。(投标人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投标人为 ,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总担保协议或授权书.)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近四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有制氮设备销售业绩2台以上,销售额总计不少于65万,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买卖合同扫描件(需包含货物名称、供货数量、费用等主要参数);
2)用户签字盖章的成功运行证明文件或用户签发的验收证明或调试记录的扫描件。
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上内容,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以上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审计机构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注册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之年到2021年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无保留意见。
3.4 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具有完整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应可以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各级法院中列入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 cbjywe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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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