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有限公司十里山15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沽源)风电有限公司十里山15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沽源)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沽源)风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华沽源十里山风电场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南部长梁乡、丰源店乡附近,北距沽源县城约30km,西南距张家口市约120km。场址区属丘陵、山地地形,海拔高程为1500~1900m,场区周边有S241、S242省道。项目规划容量为150MW,项目共安装30台单机容量为5000kW风电机组。
2.1.2招标范围:
国华沽源十里山风电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风机区、施工检修道路区的种植土回覆、挡水埝、铅丝石笼挡墙、撒播灌草籽、栽植灌木及乔木、覆土平整、复耕场地、后期养护、排水沟等工作;
2.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保证工程顺利推进,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3.通过水利部门的验收,并取得验收文件。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1.3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7月30日;共106个日历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水土保持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水利水电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