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栾城区智慧化城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EPC已由石家庄市栾城区行政审批局以石栾行审审字【2022】1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栾城区数据资源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
2.3标段划分:无
2.4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5计划工期: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项目设计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并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项目施工负责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施工方做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3.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补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报名时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登录”(http:///)”、 “石家庄市 平台(http:///)”、“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8.电子招投标
8.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登录”(http:///)”递交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8.2投标人须登陆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登录”(http:///)完成市场主体注册、CA办理和软件办理。
补充:1.本项目承包人实施计划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承包人实施计划时不允许出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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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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