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发电有限公司辅助设备系统委托运营补充服务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吴村镇
2.2.项目规模:2×60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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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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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发电有限公司辅助设备系统委托运营补充服务项目 |
负责锅炉、汽机、电气、热控、燃料、灰硫专业及燃料运行辅助维护服务因人员不足的补充服务。期限1年。 |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乡发电有限公司辅助设备系统委托运营补充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300MW及以上机组自主运行维护能力的火电企业。
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项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辅助设备系统委托运营相关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价格、盖章签字页等内容);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3-20 16:32到2023-03-2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