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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市岱山1号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施工工程标段Ⅰ招标公告

   2023-03-20 0
核心提示: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岱山1号海上风电场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杭州湾海域,七姊八妹岛北侧。场区总面积约48km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岱山1号海上风电场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杭州湾海域,七姊八妹岛北侧。场区总面积约48km2,场区中心点离岸距离约24km,海底高程在-10~-12m(85 高程)。
 
本阶段工程拟规划布置36台单机8.5MW的风机,总装机规模为306MW,风机基础结构形式为高桩承台基础和单桩基础结构型式。初步选定的风机转轮直径为230m,轮毂高度为131.476m(平均海平面以上)。本工程海上布置220kV升压站。220kV海上升压站将35kV电压升压至220kV,经220kV海底电缆将风机所发电能输送至陆上计量站,就近接入电网系统。华能岱山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施工工程标段Ⅰ具体工作内容和招标范围如下:
 
包括18台8.5兆瓦风电机组,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施工所涉及的全部工作、施工期临时航标工程、永久航标工程等内容。本标段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主体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1)一般说明
 
① 18个机位风电机组基础施工(包括12个单桩基础和6个高桩承台)所涉及的全部工作。
 
② 18台8.5MW级风机安装所涉及的全部工作;
 
③ 整个风电场项目施工期临时航标工程(含电子围栏),工作对象为整个风电场(含海上升压站)所有机位施工期安全用临时通航和导助航设施的设置与管理维护工作。主要包括航标申请配合、施工期航标工程设计、采购、布设及2年的维护(自航标效能验收通过之日起算)等。
 
④ 整个风电场项目永久航标工程(含电子围栏)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工作对象为整个风电场(含海上升压站)内所有永久结构和设备(含电子围栏),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风电场项目永久航标工程航标(含电子围栏)申请配合、航标设备的采购、海上安装布设、现场政处、设备调试,最终负责完成相关部门的验收及两年质保期内的维护等;
 
⑤ 施工辅助设施,施工测量、现场试验、施工交通、施工码头、供电、供水、照明、通信、综合加工、仓库、存料场,以及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建筑设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措施等。本工程施工期间,投标人应负责提供一艘交通船专供招标人使用,且不得兼用于本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施工其他标段中。
 
⑥ 海上通讯。
 
⑦ 设备、电缆、安全、操作等各种标识牌的采购、制作与安装。
 
⑧ 风机基础、风机安装涉及的安全监测设备附属构件的施工(钢结构附属构件的采购、加工制作、焊接、防腐及施工安装等)全部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完成,并配合安全监测标段中标人完成监(检)测设备安装、连接和调试工作。本标段投标人还应配合安全监测标段中标人完成本标段涉及的安全监测海上安装施工、消缺工作,提供交通、食宿便利。
 
⑨ 海事综合服务保障:1.海上风电场工程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电缆敷设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及评审;2.海上风电场工程靠离泊、装卸作业专项研究;3.海上风电场工程航标布设方案、设计、施工、运维 (2年) 等,包含整个风电场项目施工期临时航标工程、永久航标工程;4.海上风电场工程电子围栏布设方案、设计、施工、运维 (2年) 等,包含整个风电场项目施工期临时航标工程、永久航标工程;5.现场警戒安全保障;6.施工期水上安全技术咨询服务;7.监控平台及设备建设;8.监控值班室日常管理;9.海上施工人员、船舶安全管理培训;10.防污染应急保障。
 
⑩ 其他配合海事监管的事宜。
 
⑪ 本工程要求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工作,请投标人就工期保障方案作出专项说明,并随投标文件提交保证工期的施工方案或专题报告。保证工期将作为评标及中标后考核的主要依据,请投标人认真且谨慎编写。
 
⑫ 本风电场工程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杭州湾海域,七姊八妹岛北侧。场区总面积约48km2,场区中心点离岸距离约24km,海底高程在-10~-12m(85 高程)。
 
工程海域有效波高()为小于0.5m的小浪发生频率全年最高,其次为0.5~1.25m的轻浪,中浪很少,没有出现大浪,平均海况较好。风电场的海洋水文基本资料详见附件“海洋水文”。热带气旋是影响本风电场安全运营的主要特殊性气候。影响浙江沿海的热带气旋平均每年2.5个左右,5~11月各月都有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风电场有效可利用施工窗口期较短,请投标单位根据杭州湾海域现有气象资料,确定合适的施工设备,确保风电场按期完成。
 
(2)风电机组单桩基础工程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本工程范围内风电机组单桩基础工程涉及的全部工作(相关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包含),主要包括:
 
① 钢管桩制作与施工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本工程范围内风电机组单桩基础用钢材与防腐等材料的采购,钢管桩的加工制作(含存储场地及存储工装),基础顶法兰组装焊接,基础涂装、试验、质量检查,基础运输(含运输工装),施工前扫海、现场沉桩与安装施工、现场防腐涂层补涂、高应变检测、验收等全部工作。投标人应配备充足的存储、运输工装,以满足单桩基础存储、运输、转运的要求。同时安全监测设备附属构件的施工(钢结构附属构件的采购、加工制作、焊接、防腐及施工安装等)全部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完成,并配合安全监测标段中标人完成监(检)测设备安装、连接和调试工作。
 
② 附属构件的制作与安装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本工程范围内风电机组单桩基础中附属构件(靠船防撞构件、爬梯、内平台、外平台、阴极保护、电缆管等)用的钢材、防腐材料、橡胶护舷等材料的采购与安装,钢构件加工运输,涂装与试验,质量检查,现场安装与验收、现场防腐涂层补涂与验收等全部工作。同时牺牲阳极安装后保护电位检测由投标人负责完成。
 
③ 基础冲刷防护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本工程范围内风机单桩基础冲刷防护物料的采购、制作、运输、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全部工作,以及基础施工、风电机组安装完成后(包括使用支腿船施工时拔腿撤场)对海床扰动所引起地形变化的测量、回填恢复工作,并在冲刷防护施工前和施工后、工程投产后各进行一次桩周地形测量工作。
 
④ 其它
 
投标人应在本标段施工前,对本标段场区范围进行一次扫海测量。并按招标人的指示接收并完成由其它投标人施工且与本工程密切相关的工程遗留与配合工作。
 
投标人在风机安装之前完成桩内淤泥土的抽排,并做好桩内平台的密封,同时出具相关气体检测报告。投标人应做好单桩基础及其附属构件的成品保护及修复工作,确保在竣工移交前成品完好。
 
以上范围中,其中由招标人负责采购的安全监(检)测设备,投标人应按相关要求配合安装并按设计要求预留监(检)测仪器安装接口,并在本工程施工期内对监(检)测设备负有保护的义务。
 
(3)风机机组高桩承台基础工程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本合同范围内风机高桩承台基础工程 (含附属构件)所涉及的全部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 钢管桩制作与施工
 
投标人需联系招标人提前到现场踏勘,本标段高桩承台基础钢管桩拟利用现有半成品管节(总计13082.16吨),对已有半成品管节进行改造后(截断、桩身加长、吊耳移位、切割打磨、组拼焊接、防腐等)应用,半成品管节具体参数及图纸详见附件1-9。根据现阶段设计图纸,应用本项目的高桩承台钢管桩结构图详见附件1-10。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本合同范围内6个高桩承台机位基础钢管桩(根据已有的半成品进行采购和改造,不足部分补齐,满足工程要求。)及防腐材料的采购、改造、涂装、试验、质量检查、装船运输、现场沉桩、测量与安装施工、初打及复打高应变检测、验收等全部工作。
 
(2) 混凝土承台施工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本合同范围内风机基础承台混凝土和钢管桩填芯混凝土的材料供应和拌和、立模、钢筋制安、浇筑、拆模、修整、养护和表面防腐、高强预应力螺栓的抽检及安装(或其他型式)、零星金属结构构件制作及安装、预埋件埋设、完成安全监测设备及所需附件(如底座、电缆固定挂钩、电缆保护管等)埋设等全部工作。
 
(3) 附属构件制作与安装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本合同范围内风机基础所涉及的靠船防撞构件、爬梯、外平台、阴极保护装置、电缆管、橡胶护舷等附属结构用材料的采购安装、钢构件加工运输、涂装与试验、质量检查、验收等全部工作。
 
(4) 施工扫海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本合同范围内风电机组基础施工期内的扫海复测工作,扫海次数不少于2次,其中一次为基础施工完成后可能遗留障碍物的清障扫海工作。
 
(5) 其他
 
按招标人的指示接收并完成由其它投标人施工且与本合同工程密切相关的其它合同工程遗留与配合工作。
 
以上范围中,其中由招标人负责采购的安全监(检)测设备,投标人应按相关要求配合安装并按照设计要求预留仪器安装接口,并对监测设备在施工期有保护的义务。
 
(4)风电机组安装工程
 
① 设备部件验收、码头交接与保管
 
投标人应完成本工程范围内由招标人提供的风电机组的塔筒、轮毂、机舱、叶片、机组配套升压设备及相关附件等所有设备物资的验收、现场卸货(“招标人指定的车/船板或机位交货”)、场内二次转运、仓储保管、提供调试发电机等工作。投标人需自行考虑堆场,以满足现场的施工进度要求。
 
② 设备部件试验、安装、验收
 
投标人应负责进行本标段工程范围内的风电机组塔筒、轮毂、机舱和叶片等设备部件的组拼装,机组配套升压设备及相关附件的安装及各类试验等工作,塔筒、叶片等高强连接螺栓的第三方送检,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检测报告,完成风电机组组合体的场内运输与现场吊装,质量检查和验收,以及配合进行风电机组设备调试、海上升压站至每台风机调试等风机安装所涉及的全部工作。
 
③ 附属设施安装、验收
 
投标人应按照风机安装手册中相关技术要求,完成本标段工程范围内风电机组塔筒内所有设备及附件的安装,塔筒内所有高、低压电缆的敷设与连接,塔筒内所有二次电缆的连接、所有电缆标识的制作与安装、塔筒内所有接地线的敷设与连接等全部工作,完成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④ 风机安装完成至启动前维护
 
在风机完成安装、未送电前,根据技术规范要求,在风机设备厂家指导下在风机安装完成后到厂家调试之前开展除湿、检查工作。风机设备静态调试时,投标人还应提供电源,并配合调试工作。
 
⑤ 其它
 
按招标人的指示接收并完成由其它投标人施工且与本工程密切相关的其它合同工程遗留与配合工作;提供满足风电机组设备调试用的施工船舶与往返运输工作。投标人应配置至少3套钢套箱,满足现场承台施工要求。
 
投标人有保护专用吊装工具、专用工具的义务,确保施工结束后返还的专用吊装工具、专用工具外观整洁、可以继续正常使用。每套工具使用完毕后,及时进行周转,不得影响后续施工。
 
以上范围中,其中由招标人负责采购的安全监(检)测设备,本工程中标人应按相关要求配合安装并按设计要求预留监测仪器安装接口,并对监测设备在本工程施工期内有保护的义务。
 
(5)其他相关
 
① 按招标人的指示接收并完成由其它中标人施工且与本标段工程密切相关的其它标段工程遗留与配合工作。
 
② 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③ 本工程质量应符合招标人工程创优的程序和要求,满足国家优质工程奖验评标准。建筑、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建筑单位工程合格率达100%。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编制创优实施方案,并按照创优要求开展施工,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创优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不限于)资料/档案整理、现场检查、成果申报(如科技报奖、QC小组报奖、工法申报)等工作内容。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到优质成品的目标、指标和措施等内容。
 
④ 提供施工期交通船供监理、招标人使用,投标人负责船舶的正常运营管理,交由招标人进行调配、调度管理,具体要求见工程量清单。
 
⑤ 提供施工期海上临时通讯保障,确保施工现场信号覆盖。
 
⑥ 投标人必须配合招标人及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在所有施工船舶上安装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由招标人提供,并按招标人指示提供设备安装便利条件,摄像头安装的位置及数量必须清楚的展示现场的船舶、人员、施工过程等现场状态,并将现场视频实时传输至招标人移动设备(投标人提供视频实时查看软件),保证画面清晰、流畅,以便招标人随时掌握现场情况。具体视频安装施工船舶由招标方确定,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要求无偿做好配合工作。
 
⑦ 风机安装完成后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制作相关的设备标识牌、海缆标识牌、安全标识牌、操作标识牌等所有标识,并由投标人在基础平台上指定位置进行安装,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⑧ 投标前投标人须充分考虑现场自然条件及变化趋势,若实际施工期间因现场水深等自然条件与招标时有所变化,所产生相关风险及费用由投标人应综合考虑。
 
⑨ 投标人须根据现场实际进度与招标人的工程进度计划要求的吻合情况,综合考虑现场工作面的开设数量,所增加的人员、船机、辅助措施等费用由承包人综合考虑。
 
⑩ 招标人有权派驻监造单位对钢结构制作等进行驻场监造,投标人须无条件进行配合,并为监造单位办公及生活提供便利条件。监造内容及方式执行《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海上风电工程设备监理大纲》,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⑪ 施工船舶需要满足海事部门相关规定,禁止使用平板驳带履带吊等类似船只进场施工。
 
⑫ 主体施工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施工期各类阻工的协调,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保障、通航安全保障方案、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项目历次质量监检费用等,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内。
 
⑬ 本标段内施工期临时航标工程的相关费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内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⑭ 按招标人要求组织召开施工方案和相关专题评审会。
 
⑮ 缺陷责任期内风机基础、海上升压站周边地形冲刷监测由安全监测标段中标人负责,基于监测结果所需的保护处理工作由本标段投标人负责。
 
⑯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搜集、整理施工现场相关实时数据,并负责上传至招标人施工管理系统,投标人无条件配合。
 
⑰ 投标人要遵守招标人的相关工程管理制度、规定,履行相应责任。
 
⑱ 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施工需要的工作,由本合同投标人完成。
 
⑲ 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投标人负责组织对本工程所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召开专家论证会,并根据专家论证结论修改完善施工方案。
 
⑳ 本工程要求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工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单独编制本项目的施工工期保障方案专题报告。
 
2.施工辅助设施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投标人应负责本技术条款第2章中施工临时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及拆除。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交通,施工供水供电、施工供风、施工通信、照明系统,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各类仓库及堆储安装场地,加工修配企业,施工期环境保护设施,施工期安全观测,安全防护设施等,并负责由招标人提供的公用设施在施工期的管理、维护。为方便工作开展,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应设在招标人项目部附近,具体地点应经招标人许可同意。
 
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负责海上施工所需要的施工保障、通航安全保障方案、水上水下活动许可等一切施工手续文件,施工期间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以及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应措施的落实。按照海事等主管部门要求或相关规范要求负责施工期对船机设备、设施进行警戒、布设航标警示系统等工作,负责配合开展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及形象进度迎检等工作。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
 
项目取得上级公司批复同意(项目由于政策、环境、资源、场址、设备等方面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履行决策程序等情况除外)。
 
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承担,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工程业绩,或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业绩以及风机安装工程业绩各一项,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类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 2017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副经理或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本单位任命文件等)及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3月18日09时起至2023年3月24日17时止。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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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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