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农行上海分行律师库入围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提供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一、招标项目1. 项目名称:农行上海分行律师库入围招标项目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3.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农行上海分行律师库入围招标项目。范围:主要包括诉讼业务及非诉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诉讼与执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银团贷款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寄送律师函、调阅口卡信息等,以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相关的业务。本次招标为选聘律师事务所,为农行上海分行及其下辖各经营行提供决策、对外投资合作、内部管理、各类纠纷、诉讼处理等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在招标之前,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投标人须向招标人要求澄清。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项目需求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自行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方案进行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从专业的团队、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体现竞争实力。4. 项目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 投标人应为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当取得司法部门的注册登记,通过年检,能够负责农行上海分行及下辖各经营行的法律顾问工作,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3)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负责服务农行的团队成员与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4) 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至报名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5)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至报名截止时间未与农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6) 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纳税人,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规定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 投标人至报名截止时间未被纳入中国农业银行供应商禁入名单。(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发布招标公告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媒介为1. (.cn/)2. )3.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4.门户网站/。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 发售时间:2018年11月16日起至2018年11月2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9:00至11:30时,13:00至16:00时。(2) 文件售价:人民币三佰元整(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3) 文件领取(4) 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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