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杰云城市运营管理 保洁及绿化养护劳务服务项目
更正公告
一、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原磋商公告中“3.供应商资格要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内容不一致,更正内容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昆明市盘龙区杰云城市运营管理
三、 地 附件: 3.1 供应商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4 信誉要求:①供应商应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②供应商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③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注: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评审前对供应商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磋商小组) 3.5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活动。(提供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