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司惠州电厂二期2×4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工程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二期2×4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工程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南部的惠州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园区东区K1地块,原规划建设为4×300MW级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分两期建设。一期已建成2×330MW亚临界抽凝式燃煤机组。本期厂区位于一期建设厂区的南侧预留场地内,拟建设2×4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规模:本期工程建设2×400MW(F)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招标范围:广东公司惠州电厂400MW(F)级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的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交货期:2023年6月30日前交货。交货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滨海十二路8号二期施工现场。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化学实验室成套仪器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供货范围至少包含离子色谱仪),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本项目只接受进口品牌离子色谱仪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离子色谱仪制造商的授权书。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15 10: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