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甘肃省庆阳市环县
项目规模:甘肃环县毛井风电场增建30万千瓦光伏电站项目位于甘肃省庆阳市环县西偏北约63.8km的毛井乡境内的毛井一期及二期风电场场区内。场址东距211国道约63km,西距S203(宁夏)省道约21.6km,场区周边有县级道路通过,交通运输较便利。场址地貌单元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丘陵、沟壑、梁峁交错纵横。范围总体地势东南高、西北低,海拔在1650~2089m之间。本工程光伏场址规划总用地面积约758.534hm2,其中光伏区占地约755.134hm2,扩建升压站、箱变及线路杆塔占地约3.4hm2。本工程交流侧容量为300MW,逆变器设计出力为299.925MW,根据每个光伏区域主要布置容量为1.2/1.4/1.8 MVA三种箱式变压器,同时在部分地块较大区域,设置2.5MVA与3.15MVA箱式变压器,减少箱变工程投资。直流侧光伏组件装机容量为361.193MWp,采用540Wp多主栅单晶双面半切组件,支架采用固定式35°。光伏组件串由26块光伏组件串联组成,在支架上采用竖放2行13列排布方式,每个支架放置1个组串。容配比约为1.2。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
2.2.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6月10日
2.3.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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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特别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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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场区建安工程五标段 |
68.6MWp场平、临时道路、桩基、支架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电缆敷设接线至箱变低压侧、接地等 |
1000 |
在甘肃环县毛井风电场增建30万千瓦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场区建安工程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及四标段已中标或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将不再被推荐为本标段中标候选人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场区建安工程五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至少2个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建安施工业绩(或施工合同的施工范围包括光伏场区施工,施工业绩不得为屋顶光伏项目),所有业绩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他关键页的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3-11 14:00到2023-03-21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