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矿山项目部干式变压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公司委托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 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干式变压器,采购材料计划使 用自有资金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建省南靖县北东43°方向,直距约 17.2km 的丰田镇小洋村一带,隶属南靖县丰田镇管辖。矿区地理坐标(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东经117°27′53″~117°28′27″,北纬24°36′50″~ 24°37′21″。本项目拟通过矿山开采、矿石破碎加工获得成品砂石骨料,并 利用汽车对外运输销售。根据《福建省南靖县新保林矿区建筑用砂岩矿(机制 砂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方案》和《南靖县新保 林矿区(扩大范围)建筑用砂岩矿(机制砂用)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矿山开 采规模为200 万m³/a,配套砂石骨料生产线,其中微(未)风化砂岩粗加工生 产线设计处理能力为1300t/h,中风化砂岩粗加工生产线设计处理能力为 600t/h,深加工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1600t/h 。
2、招标范围:
干式变压器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壳体、本体、母排等组成,包含设备材料费、 生产费、装车费、指导安装费、运输费、税费、利润等各项费用, 设备及附件、 附属设备以及其他满足设备正常工作所需要的所有部件;随机备品备件及易耗品、 随机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服务并提供 18 个月的质量保证服务。
中标人在交货时,须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合格证、说明书、 平面布置图、土建安装图、电气原理图等。
中标人应赴项目现场指导,费用按报价表所列价格另计;详细需求及工艺流 程见需求及技术规范一览表。
3、采购数量:
序 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采购数量 |
备注 |
1 |
干式变压器 |
SCB14-1600kVA 10±2x2.5%/0.4kV 满足 GB20052-2020 二级能效 |
台套 |
3 |
编号分别为:108- TD1,111-TD1 , 111- TD2;电缆下进母排横 排侧出线。 |
2 |
干式变压器 |
SCB14-2500kVA 10±2x2.5%/0.4kV 满足 GB20052-2020 二级能效 |
台套 |
4 |
编号分别为:109- TD1,109-TD2,110- TD1,110-TD2;电缆下 进母排横排侧出线。 |
备注: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 2 日内提供设备基础图纸,合同签订之日 起 2 日内提供设备安装尺寸及安装调试方案。
3.1 供应以上设备及其附件并提供技术服务;能实现设备状态在线监测功 能。
4、交货时间及方式: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供货完毕。
5、交货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丰田镇水电六局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
6.1 设备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 7 工作日内,供应方向招标人提供合同总额 20%的预付款保 函,招标人收到预付保函并验证无误后 7 工作日内支付等额预付款。
6.2 设备到货款:
设备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供应方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招标 方财务要求的发票,支付合同总额 40%的到货款。
6.3 安装调试款及质保金:
安装调试完成,经双方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35% ;剩 余 5%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 :18 个月),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 30 日内支付 全额质保金 。
6.4 税金
到货付款前投标人应按照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13% 。
质量要求:投标方保证货物在装箱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质量、技术参数及 性能均满足合同要求的最终新产品,产品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 及投标方企业标准。
7 、 环保要求:(1)在保证成品砂质量和产量前提下,应优先选用技术先进、 噪声、能耗相对较低的设备。本项目环境要求高,本系统要达到降尘、降噪等环
保要求目标。
(2)为保证系统的粉尘及噪声排放符合国家标准,招标人应提供针对筛分 设备、破碎设备等主要尘源点和噪音点的降尘降噪方案,如涉及专用设备在方案 中列明并提供参考价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 金 5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7 、 投标人近 3 年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及以上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 少于 3 份,证明材料显示产品规格及数量,并提供证明资料 (附载明技术能力的 合同扫描件)。维修(或大修)、拆除、安装的合同视为无效业绩 。提供合同或者 中标通知书,显示合同总金额,每份合同提供配套发票 1 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上午 10 :00 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