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开源纳林希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纳林希里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勘察设计等编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资本金20%,银行融资80%,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内蒙古开源纳林希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纳林希里矿井及选煤厂初步设计;工程地质勘察;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竣工图;施工图预算编制;安全设施设计;编制本工程项目的工程、设备等技术规范书,工程设备招标的工程清单、招标控制价等并进行组织审查审核;评审及相关部门技术服务内容。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工程地质勘察;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竣工图;施工图预算编制;安全设施设计;编制本工程项目的工程、设备等技术规范书,工程设备招标的工程清单、招标控制价等并进行组织审查审核;组织完成评价报告评审;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并获得批复文件,确保快速顺利的完成项目审批所需要各项工作。
2.2招标范围:分别完成内蒙古开源纳林希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纳林希里矿井及选煤厂的如下内容:
(1)工程地质勘察(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等设计勘察,勘察深度及范围要满足备本工程各阶段设计要求,提供盖章版的地址勘察报告5份)
(2)初步设计;
(3)施工组织设计;
(4)安全设施设计;
(5)施工图设计;
(6)编制竣工图;
(7)施工图预算编制;
(8)编制本工程项目的工程、设备等技术规范书,工程设备招标的工程清单、招标控制价等并进行组织审查审核。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矿井及选煤厂竣工验收完毕。
向甲方移交编制完成的初步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安全设施设计10份纸质资料、施工图和竣工图纸质版5份、电子版资料1份及相关批复文件1份、提供盖章版的地址勘察报告5份、分阶段提供技术资料时间。
2.4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矿井、选煤厂)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证书:须为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2项6.0Mt/a或以上的新建井工煤矿(不含改扩建)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清晰明了,有合同签署双方的盖章页,如合同中不能证明产能,还需提供甲方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业绩。
3.2.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年产600万吨(含)以上的新建井工煤矿(不含改扩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煤矿设计业绩;至少具有已完成600万吨/年(含)以上动力煤选煤厂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业绩2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单位名称及产能),投标人在本矿建设期间不允许对项目负责人调换(除极特殊情况);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应为企业缴纳的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当地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
3.2.4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团队人员在30人以上,其中具有高级职称15人(含)以上(提供职称证书);具有中级职称15人(含)以上(提供职称证书)。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应为企业缴纳的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当地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6本项目不准转包和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09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3月15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