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镇海CHPPO-废液处理系统(WZ20230328-5509-2815-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废液处理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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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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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焚烧系统\废酸渣,水 20t/h 达标排放 | 1.00 | 套 | 包1-废液处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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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应遵循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方案、供货范围、工作范围、技术要求等有关条款进行技术报价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投标人技术报价。 3.1.7 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中标,须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8 生产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1.9 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3.1.10 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GB/T240012016/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GB/T450012020 ISO45001:2018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或等同认证证书 3.1.11 受力受压件须获得相关国家授权的设计制造许可证。(余热锅炉 A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D级或以上资质(2019年6月1日前取得证书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2或以上资质)、压力管道GC1),投标人应提供本单位或分包商持有的特种设备相关设计、制造资质证明文件。 3.1.12 耐火衬里供货商须有本项目耐火衬里设计能力,获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冶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1.1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10 年内,在国内大型石油化工行业中至少有1套及以上环氧丙烷装置或类似的含钠盐废水一体化膜式水冷壁焚烧炉系统成功应用业绩,其中同一装置内处理设施按一套计,含盐废水处理规模要求≥10t/h,且含盐废水中所有钠盐含量(包括氢氧化钠)质量分数≥ 5%,且焚烧炉至少连续稳定运行3 个月及以上。业绩要求出具商务合同(包括技术附件)复印件、用户应用业绩证明或验收报告。 投标方提供其公司主体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业绩(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投标方提供其收购业绩(需提供业绩公司整体打包转让合同复印件(包括技术和团队在内的相关业务),均视为投标方业绩。 3.1.14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所有偏离均需在开标前澄清并得到书面同意,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收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投标商必须承 诺:除在技术偏离表中所列偏离以外,投标物资完全符合请购文件及附件的要求,若偏离不被接受,视为否决。 3.1.15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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