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广州 240万吨/年催化裂解RTC联合装置1套主风机组及1套备用主风机组(WZ20230322-2315-2701-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 催化裂解装置主备风机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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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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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轴流压缩机\AV4600~5800Nm3/min压比1.15~7.7 空气 | 1.00 | 台 | 包1-主备风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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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轴流压缩机\AV5800~7000Nm3/min压比1.15~7.7 空气 | 1.00 | 台 | 包1-主备风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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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真实、有效。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自行完成压缩机生产制造、机组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压缩机制造商。投标人应承诺负责外购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总成、试运开车、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 近连续三年至少一年利润大于零(投标时提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1.9 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已经证实设计的成熟机型。近10年内(2013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投标人至少具有2台由烟气轮机或煤气透平驱动、压缩机机型不小于本次投标机型的轴流式压缩机组成功运行2年的业绩。投标人提供相应的业绩表(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机组名称、压缩机型号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和业绩证明(包括技术附件、合同复印件、对应发票复印件和一台机组的运行监控画面,显示机组振动满足性能保证要求),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齐全均视为无效证明。 3.1.10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招标技术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条款不允许任何偏离,招标技术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条款不允许超过2项偏离(允许最大偏离项为2项)。 3.1.11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2 投标人承诺:属于供货范围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投标人在设计、制造、安装等过程应严格执行并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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