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函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3008-230005
一、询比价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西宁熙龙湾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基础建筑分局(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价方式对工程所需阻火圈进行采购,采购物资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西宁熙龙湾项目一期工程位于西宁市城中区南川东路21号,(原青海第二机床制造厂区内)。由聚力源房地产开发 开发建设。本项目建筑面积为22.4万㎡,本工程由11栋单体建筑物和地下1层的车库组成。地上建筑面积22.2万㎡,分别为1#楼22067.25㎡,2#楼29975.46㎡,3#楼23205.70㎡,4#楼10451.96㎡,5#楼22668.56㎡,6#楼30984.70㎡,7#楼15960.30㎡,8#楼9270.86㎡,9#楼9875.74㎡,10#楼15960.30㎡,11#楼26494.36㎡。地下建筑5.13万㎡。本项目由公司总承包中标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量,仅用于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西宁熙龙湾项目施工所用阻火圈一批。
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3.1本次招标阻火圈主要规格、数量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 | 备注 |
1 | PVC阻火圈 | DN160 | 个 | 7000 | IOS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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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VC阻火圈 | DN110 | 个 | 15000 | IOS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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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PVC阻火圈 | DN75 | 个 | 7000 | IOS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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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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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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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招标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本次招标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1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3.2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3年3月至合同工期完工。
5、交货地点:西宁熙龙湾项目施工现场(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必须符合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贰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壹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附授权代理书原件的扫描件),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1.3报价人应具有阻火圈供货业绩,在近3年(2020年2月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贰拾万元以上,附字迹清晰可见的合同扫描件(合同金额应明晰可辨,每份合同需提供报价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至少1张)。
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可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
1.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6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1.8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四、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PVC阻火圈 | DN160 | 个 | 7000 | 2023年3月 至工程结束 | 项目施工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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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VC阻火圈 | DN110 | 个 | 15000 | 2023年3月 至工程结束 | 项目施工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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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PVC阻火圈 | DN75 | 个 | 7000 | 2023年3月 至工程结束 | 项目施工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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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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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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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方式
询比价方式采用:█一次报价方式/□两次竞价方式
六、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收到询比价函并有意参加本次报价的潜在报价人,请于2023年3月9日17:00时前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下载询比价文件。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价人不需要现场递交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进行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不可编辑的签字盖章电子版)。
3.报价人在平台报价前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竞标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无法报价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逾期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进行报价或通过其他渠道递交报价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文件澄清
报价人对询比价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报价截止时间,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向采购人提出。
九、开标
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采购人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查看下载报价人报价及报价文件。
十、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全部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议后推荐成交人,上报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集中采购采购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成交人后,由采购人通过(http://)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十一、合同签订
成交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询比价文件、报价文件和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