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司常州电厂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码头装卸能力提升工程设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常州电厂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码头装卸能力提升工程设计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常州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常州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江苏公司 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码头装卸能力提升工程设计服务。我公司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北郊春江镇,距市区约18km,电厂东面有两家化工厂,南距338省道约330m,西靠常州港区,北临长江。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服务范围:
(1)码头(煤炭)接卸能力提升工程以陆域输煤系统2#转运站(不包括本转运站)为界,从2#转运站至卸煤码头为本次招标设计范围,从2#转运站至后方陆域为华东院设计范围,主要内容包括水工结构复核咨询、码头能力提升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相关配套服务工作(包括初设、施工图设计的相关审查会务费用及报批事项)。
(2)码头(灰)装船能力工程设计范围为码头的水工建筑物、供电(含2套岸电)、控制、通信、给排水、消防等;码头灰库、装船设施以及输灰设备及工艺等均为华东院设计范围。码头(灰)装船能力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涉河建设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工作(包括工可、初设、施工图设计的相关审查会务费用、涉河报批事项及费用)。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建设规模:(1)为满足常州公司一期2×630MW和二期2×1000MW共4台机组的燃煤接卸要求,在原码头不新增岸线扩建泊位的情况下,拟对既有码头能力进行升级改造,码头年卸船能力从516万吨提升至800万吨以上以及环保指标全面提升。(2)为满足常州公司一期2×630MW和二期2×1000MW共4台机组灰辅料的出运要求,在卸煤码头后沿扩建2000吨级装灰泊位2座,码头年装灰能力约80~90万吨。
工期:
(1)码头(煤炭)接卸能力提升工程:自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12月(暂定),设计进度和设计工期需满足工程的建设需要。
(2)码头(灰)装船能力工程:自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2月(暂定),设计进度和设计工期需满足工程的建设需要。
其他:根据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号)第三章第三十五条“港口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文件应当由原设计单位编制,或者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也可以由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编制单位对设计变更文件承担相应责任”,中标单位需按文件要求履行相关程序以满足政府监管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个5万吨级及以上专业化散货泊位设计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5万吨级及以上专业化散货泊位设计工程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至少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07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