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具体详见各 标段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黑龙江分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所在地,具体 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规模:具体详见招标公告第 2.2 招标范围表。
项目整体进度:具体详见招标公告第 2.2 招标范围表。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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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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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01:克山 县 1×12MW 生 活垃圾焚烧发 电项目给水泵设备采购 |
投标方负责给水泵成套设备供货、调试、售后 服务。并负责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如检验、包装、运输、试验、现场调试、培训 (内容包括日常维护和检修等) 等。 本次招标范围为:2 台给水泵及配套变频电动 机及相关配件。 |
自合同签订起,具 体时间根据项目现 场情况确定,投标 方应按照招标方现 场实际需要供货, 合同签订 6 个月内完成供货。 |
1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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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02:克山 县 1×12MW 生 活垃圾焚烧发 电项目其他水泵设备采购 |
凝结水泵、循环水泵、消防(消火栓供水泵、 消防炮供水泵、消防炮稳压装置、消防栓稳压 装置、消防泵控制系统) 、生活水泵组、渗滤 液输送泵、余热利用疏水泵、余热利用潜污泵、 工业水回水泵,渣坑排水泵、工业冷却水泵、 工业新水泵、回用水泵、综合水泵房潜污泵、 电梯集水坑潜污泵、降温池提升泵、初期雨水 池提升泵、污水提升泵(以上含所有配套电机、 附件及备品) 的供货。 |
自合同签订起,具 体时间根据项目现 场情况确定,投标 方应按照招标方现 场实际需要供货, 合同签订 6 个月内完成供货。 |
10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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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05:克山 县 1×12MW 生 活垃圾焚烧发 电项目垃圾仓 除臭、渣坑除尘设备采购 |
1、除臭间内除臭引风井(含井壁预留洞) 至 除臭排风井(含井壁预留洞) 间(含仪控电气) 的全部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服务, 不含房间间本身的通风、照明。 2、玻璃钢离心风机入口开始(包括进口配对 法兰及连接件) ,至水浴除尘器出口(包括出 口配对法兰及连接件) 止,包括玻璃钢离心风 机、水浴除尘器、循环水泵、排污泵及设备间 的连接管道、支架等(含设备及附件仪控及电 气) 的全部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服 务。 |
自合同签订起,具 体时间根据项目现 场情况确定,投标 方应按照招标方现 场实际需要供货, 合同签订 6 个月内 完成供货及安装。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标段 01:克山县 1×12MW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给水泵设备采购 |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经营状况良好; (4)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专项资格条件 (1) 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 (2) 业绩要求:近 5 年在国内具有至少 2 个单机 12MW (及以上等级) 火电厂(含垃圾焚烧发电厂 或生物质电厂) 的同类设备供货业绩。 (3) 近 36 个月内不存因所供设备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4) 具有设计、制造招标设备的能力,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三、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标段 02:克山县 1× 12MW 生活 垃圾焚烧 |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经营状况良好; |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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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项目 其他水泵 设备采购 |
(4)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专项资格条件 (1) 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 (2) 业绩要求:近 5 年在国内具有至少 2 个单机 12MW (及以上等级) 火电厂(含垃圾焚烧发电厂 或生物质电厂) 的同类设备供货业绩。 (3) 近 36 个月内不存因所供设备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4) 具有设计、制造招标设备的能力,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三、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标段 03:克山县 1×12MW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仓除臭、渣坑除尘设备采购 |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经营状况良好; (4)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专项资格条件 (1) 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 (2) 业绩要求:近 5 年在国内具有至少 2 个单机 12MW (及以上等级) 火电厂(含垃圾焚烧发电厂 或生物质电厂) 的同类设备供货业绩。 (3)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所供设备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4) 具有设计、制造招标设备的能力,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三、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03 月 03 日 15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3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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