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业主2023年运钞押运、业务库值守保安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ZJZT-2023-10568,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总预估采购金额192万元,服务期2年(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1年),经决策中标一家供应商: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报价要求(万元/网点)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 |
预计合同期内采购数量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金额(万元) |
1 |
业主2023年运钞押运、业务库值守保安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
1、金华市 运钞押运、业务库值守。 2、岗位需求:金华市 业务库值守岗位2个(17:00-24:00时、00:00-08:00时);运钞押运3个岗位;运钞携款员4个岗位;运钞车驾驶员5个岗位。 3、服务时间:供应商须确保在服务时间内每个岗位相应人员配备到位,服务 |
业务库值守岗位≤5.5万元/岗位/年 |
项 |
2年 |
2个 |
192万元 |
运钞押运岗位:≤6.5万元/岗位/年 |
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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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钞携款员岗位:≤7万元/岗位/年 |
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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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钞车驾驶员岗位:≤7.5万元/岗位/年 |
5个 |
(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工费、社保、人身意外险、服装费、装备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三)项目
2.2.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 。
2.2.2投标人具有由公安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2.2.3投标人自2020年以来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安保外包服务业绩。(需提供2020年以来相关服务业绩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4投标人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投标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2.2.5投标人在金华地区设有固定办公地点或承诺成交后30日内设立固定的办公地点。(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函)
2.2.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2.8被列入浙江省邮政 或业主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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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
地 |
联 系 |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