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谷(18.47MW)首批9.9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总容量9.95MWP,共分两个项目。
(1)1.78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该项目分为液奶厂区及奶粉厂区两个部分,其中液奶厂厂区拟利用液态奶厂综合办公楼和生产车间混凝土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本期拟装机容量约为0.8MWp,安装单面单晶硅光伏组件(550W)1496块,拟安装4台196kW 逆变器及1台 800kVA 箱式变压器,箱式变压器以1回集电线路接入液态奶配电室 III 段母线,母线上扩建一个 10kV 进线间隔。
奶粉厂厂区拟利用奶粉厂厂房、奶粉生活服务用房建筑混凝土屋顶作为光伏发电载体,建设屋顶光伏电站。本期拟装机容量约为 0.9MWp,年均每年可为电网提供电量141.6万 kWh,安装单面单晶硅光伏组件(550W)1756块,拟安装5台196kW组串式逆变器及采用1台 1000kVA 箱变,光伏发电单元汇集为 1 回 35kV 集电线路接入到园区35kV开闭站35kV 侧,实现与电网连接。
(2)8.17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该项目分为一期及二期两个部分。
一期项目拟利用伊利健康谷核心区的奶酪厂生产车间、成品高架库、原辅料库3座建筑屋顶作为光伏发电载体,建设屋顶光伏电站,,屋顶型式主要为钢结构彩钢瓦。本期拟装机容量约5.9MWp,共由2个光伏发电分系统组成。光伏组件采用单晶硅550Wp组件10818块,安装17台320kW逆变器,采用1台3150kVA和1台2500kVA箱变,光伏发电单元汇集为1回10kV集电线路接入奶粉厂35kV开闭所10kV侧。
二期项目拟利用伊利健康谷核心区奶酪厂原辅料库屋顶及光伏车棚作为光伏发电载体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屋顶型式主要为钢结构彩钢瓦。本项目安装容量为约 2.2MWp,光伏组件采用单晶硅550Wp 组件4037块。拟安装7台320kW逆变器,1 台 2500kVA 箱式变压器。本项目彩钢瓦屋顶和光伏车棚组件均采用平铺的方式安装。光伏发电单元汇集为1回10kV 集电线路接入奶粉厂35kV开闭所10kV侧。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含9.95MWp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屋顶防水(投标文件需包含防水方案)、施工、安装、并网、验收、测试、系统调试、整套试运、整体验收、专项验收、质保等。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整个光伏厂区厂房详细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加固设计、防水设计、竣工图编制等;施工期安全方案。
(2)整个光伏厂区所有设备(不含组件、逆变器)、箱变、开关柜、汇流箱、支架、等材料的采购、设备临时堆场(含甲供材)、保管(含甲供材)、二次倒运(含甲供材)、安装(含甲供材)、施工(含施工辅企及临时设施)、总包管理、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试运行、达设计值投产、电表计量、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3)工程开工许可以及环境保护、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等方案的实施;安全“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施工备案;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并不限于并网前质量监督、并网前技术监督、保护定值计算、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安全验收(安全专篇)、消防验收、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4)投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协调土左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5)与招标人协调,招标人项目审批需要的项目资料。
(6)施工用水源、用电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7)混凝土试块应由市级及以上质检机构检测。
(8)投标人所采购、使用的设备、材料质量、品牌应经招标人及监理人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必要时,招标人及监理人有权到投标人选定的供货厂检查材料质量。
(9)除招标人主动做出的设计变更外,合同不因任何因素调整而变更。
(10)投标人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11)招标人不承担合同价外其他费用。并且投标人不得延误招标单位整体工程项目施工 时间。
(12)投标人施工过程中不得影响施工场地周边环境,破坏施工区域的原有道路、桥梁和 各类设施。造成的影响及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赔付、解决,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13)投标人需负责项目整体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如在项目移交前发生的损坏需负责修 复。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 1个 10 MWp 及以上光伏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 MWp 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发电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06 16:00: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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