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蚌山区整区一期18.99MWp开发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进度 |
蚌山 |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 |
设计建设容量为 18.99MWp (直流侧) |
未投产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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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 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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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新能源蚌埠市 蚌山区整区一期 18.99MWp 开发项目 EPC 总承包 |
蚌埠市蚌山区整区一期 18.99MWp 开发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 包(EPC),投标人必须完成按发包方管理要求。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勘查设计范围 a、承包人负责对屋顶进行现场实地踏勘(投标方须进行房屋荷载核验, 提供 荷载检测报告,以满足屋顶光伏建设载荷要求)。 b、本工程的生产系统、接入系统、辅助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的全部工艺系统 与土建工程均为承包人的设计范围,含项目屋顶面积测绘、屋顶荷载复核, 初步 设计、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以及竣工图编制。 2 工程施工范围 a、安装类: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支架基础、支架、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 安装、接线、调试,电气接线调试、电缆敷设及接线、电气设备安装及接线、永 久设备标识牌及安全标示牌的制作与安装、电力监控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需接 入芜湖中控及蚌埠中控, 含传输及终端显示等相关系统设备、设施)、同步时钟系 统、远动装置、系统通讯、继电保护、自动装置、调度数据网及二次安防装置、 电能计量及远传设备、电能质量检测装置、综合测控装置等二次系统、火灾报警 系统、环境监测系统、防雷接地部分、光伏场区系统内的设备单体调试和整体联 调、接入系统施工,光伏场区所有设备(含甲供设备) 材料现场卸货、抽检及保 管、倒运。 b、检测及试验:包括但不限于低压并网柜、电缆、电气设备等涉网设备材料 的试验; 防雷接地等电力行业规程规范所要求的全部试验项目;抽取部分光伏组件进行第三方检测(电站性能检测由第三方检测,发包方负责,承包方配合); c、其他手续类:接入系统批复及相关支持文件(以当地供电部门意见为准)、 所有一切所需的专项验收及报告(包含配合业主完成相关的专项验收)、开工手续、 接入系统手续、图纸审查、防雷检测、并网验收、全容量并网 72 小时试运行、竣 工验收、生产移交验收协调和配合。所有设备单体调试及并网联调等为使电站顺 利并网协调和配合工作, 电能质量检测及其它电网要求的涉网试验。负责水保、 环保、消防、职业健康(三同时)、安全设施(三同时)、档案等专项的具体实施 并通过验收, 并承担一切验收相关费用,直至最终达到甲方验收移交条件。达标 投产验收。 d、本工程包含接入系统工程(项目暂拟定划分为 10 个光伏发电区域,均采 用 0.38kV 电压等级并网;包含光伏站端建设、送出线路(如有) 及对侧改造内容; 涉及接入系统的设计、批复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和验收。 3 设备采购范围 本工程施工范围内工程建设所需的设备及材料的供货、监造、催交、运输、 保险、接车、卸车、验收、功能试验及仓储保管。如招标方明确设备品牌要求的, 投标方依据招标方的约定采购;如招标方未明确设备品牌, 则投标方在招标方集 团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中选用,最终选择需经过招标方认可,并提供备品备件。 本工程包含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光伏组件、逆变器、光伏组件支架、桥架、 电缆及电缆附件、电缆保护管、防雷和接地材料、电气设备、电能计量系统、接 入系统工程相关设备和材料、设备材料的备品备件等。 除上述以外, 承包方还负责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起两年内的保修工作(屋 面防水质保期为 5 年, 光伏组件质保期为 10 年,逆变器质保期为 5 年),同时也 包括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及 培训等, 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还需协助甲方进行投产后第一 年的屋顶租金支付、电费回收。 承包方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及费用, 承包方应为达到本目标而 履行合同。施工临时征租地(临时施工道路等)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电力杆线改 迁、青苗树木补偿、房屋拆迁、土地复耕、坟墓迁移、矛盾协调等政策处理承包 人配合。 |
6 个月 |
2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
专项资格条件要求 |
1 |
16.1 新能源蚌 埠市蚌山 区整区一 期 18.99MWp 开发项目 EPC 总承包 |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 有相互制约关系的标段,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 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 业绩经验等。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 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投标人企业资质及注册人员情 况 以 “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网 站 查询为准)。 3.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 除的情形。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 具 有 良 好 的 资 信 和 信 用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 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在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且近 12 个月内在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工 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 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 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为施工单位, 则还应同时 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 5 年(2018 年2 月 1 日至投标 截止时间)须具有至少 2 个单体 10MWp 及以上的光伏发 电项目施工总承包或 EPC 总承包业绩。(需提供签字版 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 签字盖章页等相关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主要人员资质要求:1)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担任 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光伏发电工程或相似光伏电站工程建 设经历,并在5 年内(2018 年2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担任过至少1个单体10MW 及以上光伏工程建设项目经理 (或设计总工程师)职务,且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应是 投标人单位的正式员工, 并提供近六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2) 安全员资格要求:拟派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C证及以上)。 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 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以 “ 认 证 认 可 业 务 信 息 统 一 查 询 平 台 ” 网 站 或相关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 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 (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 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 招 标 文 件 时 间 内 进 入 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 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2 月 27 日至 2023 年 3 月 5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