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LNG三期项目高温段换热器等物资采购(WZ20230319-2109-2108-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温段换热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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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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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绕管式换热器\Φ1800×12500~15000×20 S30408/S30403 | 2.00 | 台 | 包1-高温段换热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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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持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设计项目的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子项目)或许可设计范围能覆盖本请购包内全部设备的制造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复印件。 3.1.7 投标人须持有适用于本设备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即持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项目的大型高压容器(A1)子项目)或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项目中高压容器(A2)子项目),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复印件。 3.1.8 装备制造能力:具备较强的机械加工能力,提供包括加工中心和数控机床等装备能力表。 3.1.9 投标人应具备低温(-70℃及以下)绕管换热器设计制造经验,并提供相关合同证明资料。 3.1.10 投标人需承诺投标设备能够满足对热负荷、管/壳程压力降及其他各项工艺性能的要求,设备最终换热面积不低于请购技术文件中提供的换热面积,性能保证以现场按设计工况满符合连续运行72小时,各项指标满足请购请购技术文件要求,同时保证设备在正常情况下至少连续运转5年,该承诺需法人签字并盖章。 3.1.11 申请人财务状况应满足以下条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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